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本篇文章2042字,读完约5分钟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四号)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7月3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标准和规划
第三章地表水污染防治
第一节工业水污染防治
第二节城镇水污染防治
第三节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四节水生态修复
第四章地下水污染防治
第五章饮用水水源保护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流、湖泊、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保障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水污染防治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辖区内饮用水安全、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省、市、县、乡实行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河流、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河流、湖泊、水库上游地区、水源涵养区以及有关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水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
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有污染水环境行为的,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接到举报后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标准和规划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对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三项主要污染物,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及以上标准,制定水污染物综合排放地方标准。
省人民政府根据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需要,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第十一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水行政等部门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水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等情况,编制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主要河流的源头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重要湿地、湖泊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应当根据本地水环境保护需要,禁止规划建设高污染、高耗水、高环境风险项目。
第十四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城镇生活污水实际处理量达到设计能力百分之八十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新建或者扩建污水处理厂。
第十六条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第三章地表水污染防治
第一节工业水污染防治
第十七条对重点流域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等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禁止新建焦化、化工、农药、有色冶炼、造纸、电镀等高风险项目和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城市建成区内已建成的钢铁、焦化、化工、有色冶炼、造纸、印染、制药等水污染较重的企业应当逐步实施搬迁或者依法关闭。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合理的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机制,推广节水技术,鼓励中水回用。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和改革等部门,指导焦化、化工、制药、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酒和饮料制造、制革、电镀、有色金属、煤炭采选、黑色金属采选等重点行业企业制定水污染专项治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对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淘汰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淘汰钢铁、焦化、化工、造纸等行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标题: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地址:http://www.mp3xiazai.com/mqzh/25227.html
免责声明:名企网汇集了全球知名企业的最新资讯,本站的部分内容以及文章引用的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名企资讯网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