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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白皮书(全文)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0-09-09 16:02:0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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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网获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8日发布了《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白皮书。全文如下:

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8年7月

目录

前言

一是生态文明体系逐步完善

二是生态保护成效显著

第三,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第四,绿色产业稳步发展

5.科技支撑体系基本建立

第六,生态文化逐渐形成

结束语

前言

青藏高原位于中国西南部,包括西藏和青海省,以及四川、云南、甘肃和新疆的部分地区,总面积约260万平方公里,其中大部分地区海拔超过4000米。青藏高原被称为“世界屋脊”、“世界屋脊”和“亚洲水塔”。它是珍稀野生动物的自然栖息地和高原物种的基因库,是中国乃至亚洲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也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之一。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国大力树立和践行青山绿水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视生态环境如生命,坚持文明发展之路,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青藏高原的生态文明建设对促进高原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国乃至世界的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把保护青藏高原生态作为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大事。目前,青藏高原生态文明体系逐步完善,生态保护成效显著,环境质量稳定良好,绿色产业稳步发展,科技支撑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化逐步形成。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作用正在显现。

一是生态文明体系逐步完善

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日趋完善,高原生态文明体系体系逐步完善。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

近年来,国家制定或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为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制度保障。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系改革总体规划》出台,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系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愿景、重点任务和制度体系,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主体功能区和资源环境管理体系。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员已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省级以下环境保护机构实施监测、监督和执法垂直管理,全面实施河道长度制度、湖泊长度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许可制度。开展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加强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联动,实现流域环境保护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境评价、统一监测、统一执法。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估评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监督机制,形成环保责任明确、责任严格的责任体系链,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建设,制定自然资源统一登记、自然ecological/きだよ 0用途控制办法,引导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多元监管一体化”、国家公园体系等试点项目。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跨区域环境保护机构生态环境损害补偿制度改革试点。

同时,西藏、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等省市和地区也制定了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西藏自治区制定了《关于建设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意见》和《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评估办法》。青海省制定了《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总体规划》、《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和《青海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行动计划》。四川省制定了《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制定了《迪庆州“两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和《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青藏高原各省区生态文明体系基本形成。

自然保护区体系初步建立

自然保护区制度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资本和生态系统服务、保障国家乃至全世界人民福祉的重要管理手段。目前,青藏高原的自然保护区体系正在从自然保护区向国家公园转变。

1963年,青藏高原第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颁布实施后,明确了自然保护区的等级制度、管理机构和功能区,青藏高原自然保护区建设进入快速稳定发展阶段。目前,青藏高原已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区155个(其中国家级41个,省级64个),面积82.24万平方公里,占高原总面积的31.63%,占中国陆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57.56%,基本覆盖了高原独特而脆弱的生态系统和珍稀物种资源。

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政府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2016年,国家正式批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这是中国第一个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核心是实现三江源重要自然生态资源国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传承。青海省制定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从公园本底调查、保护对象、产权制度、资产负债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监测、文化遗产保护、生态补偿、防灾减灾、检验检疫等方面对公园管理做出明确规定。2018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的基本原则、总体布局、功能定位和管理目标等。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将为青藏高原及周边地区的绿色发展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标题:《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白皮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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