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半年记:罚款2.3亿 限产、停产案件109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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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年。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多次强调,一部好的法律不可能是一只“纸老虎”,要使它成为钢牙的“利器”,关键在于它的实施和执行。
法律已经确立,如果实施,就必须适用;下命令,但不要回头。今年上半年,环保部门充分利用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日常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和停产停业、转行政拘留等手段,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的环境监管执法。
随着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的加大,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污染企业的底线意识、环保部门的创新意识、公众参与意识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地方政府越来越意识到改善环境质量是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新的《环境保护法》,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保护和改善该地区的环境质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要严格坚持环境质量底线,把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红线,做到“只好不差”。
为了落实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今年,环境保护部与相关部门一起评估了各省(区、市)2014年空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敦促13个环境恶化的省份对空空气质量进行整改。
3月20日,环保部召开监管工作座谈会,强调要严格监管执法,传递监管压力,严肃责任,部门与地区联动,形成环境守法新常态。
环境保护部编制的《环境保护检查员计划(试行)》已经中央深化改革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同时,组织区域环保监管中心编制年度综合检查计划,在30个城市开展综合检查,组织各省(区、市)编制并实施年度综合检查计划。
今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对10个城市进行了约谈,直接约谈了两个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协调地区环境监管中心约谈了长春、沧州、临沂、承德、陆良、资阳、无锡、马鞍山等8个市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
与之前相比,本轮访谈更加密集,针对的是当地突出的环境问题,受访者主要是当地政府的负责同志。
与此同时,本轮采访大部分都是公开进行的,新闻媒体也进行了公开报道,这极大地触动了地方政府。
2月8日,沧州市市长王大虎在接受采访时说,这次采访对沧州来说是一剂良药,令人震惊。
2月25日,临猗新市长张术平在接受采访时承诺,他不会接受第二次采访。
2月26日,面对采访,时任承德市市长的赵风楼表示,承德将吸取教训,并以此为戒。
3月25日,驻马店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真诚地接受了采访,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检讨。
5月12日,时任吕梁市市长的董岩在接受采访时说,他真诚地接受了批评,并进行了深刻的检讨。
6月16日,无锡市市长王全在接受采访时说,他感到惭愧,并受到强烈震动。
6月18日,马鞍山市市长魏尧在接受采访时说,他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感到沉重和压力。
据资料显示,仅在华北环保监督中心管辖的区域内,经约谈,沧州市29人,驻马店市7人,保定市3人,承德市18人被批评、警告和开除。
公开、曝光、跟踪,这一轮采访带来的舆论压力更大;批评、警告和解雇,这一轮面试带来的责任更加严格;内省、态度和整改,这一轮面试带来的压力更加坚实。
污染企业越来越意识到,环境守法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底线
3月15日,李克强总理在会见中外记者时强调,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不是棉签,而是杀手。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无论是什么样的企业,都必须依法进行查处,甚至那些非法排放和释放的企业也要承担无法承受的代价。
为确保新《环境保护法》的顺利实施,19个省(区、市)颁布实施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督执法的通知》,全面部署了环境监督执法工作。
细化部门监管职责-
云南、湖南、甘肃等省另行制定责任条例或行政问责办法;上海和广东建立了环境监管和执法评估体系;云南、青海、重庆、上海等地已同时下发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责任清单;十多个省(市)已经全面实施电网监管,其他省份也在逐步推进。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云南、湖南、重庆、安徽、福建、上海等。提议保障执法车辆并建立与执法任务相匹配的能力保障;江苏、甘肃、重庆等省(市)规定执法队伍统一着装;江西、山西、甘肃等省对市县级环境监测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时限要求。
创新执法机制体系-
山西和四川明确建立了全面检查制度;甘肃省全面推行“6+1”监管执法模式;福建、浙江、四川等省实行尽职调查豁免制度。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陈吉宁强调,企业知道如何守法是底线,而不是高要求。要彻底改变过去环境执法“太松太软”的局面,变守法为新常态,敢于面对困难,形成高压态势。
据不完全统计,从1月到2月,全国每天连续处罚案件26起,罚款1238.96万元,个别案件最高罚款208万元;总共扣押和拘留了527起案件;共实施了207起有限生产和停产案件;共有147起案件被移交行政拘留。
与1-2月相比,每日连续处罚案件增加515%,查封、扣押案件增加125%,限制生产、暂停生产案件增加237%,移送行政拘留案件增加197%,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增加204%。
1月至6月,全国每天连续处罚292起,罚款23635万元;全国共查获1,814起案件;实施限制生产和停产1092例;移交了782起行政拘留案件和740起涉嫌污染犯罪案件。
在不断上升的数据背后,各级环保部门能够、愿意并敢于使用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的强大手段。
今年上半年,共检查企业62万多家,责令停产15839家,关闭取缔9325家,罚款23227元。
今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发布行政处罚决定3件,直接立案2件。七批监管14个非法问题。
今年上半年,环保部对5个减排问题突出的城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对37家企业进行了挂牌监管,并从脱硫设施运行异常的火电企业中扣除了5.1亿元的脱硫电价。
环境执法过于宽松和软弱。
环保部门越来越意识到创新的执法机制是提高效率的武器
5月7日至8日,环境保护部就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和编制“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进行了大讨论。7月3日,环境保护部发起了“空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与环境执法创新”的大讨论。
两次主要讨论都强调了在实施新的《环境保护法》和加强环境监督和执法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的重要性。事实上,今年上半年,从执法形式到执法主体,从监督理念到监督实效,环境监督执法更加注重创新。
更加注重监管方式的创新。组织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检查员和专项检查员,直接到现场,不定时直接检查、直接暴露,问候或听取汇报;在监管能力方面,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手段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
重视部门执法。加强环境保护与治安检查法的衔接和协调,共同打击环境犯罪。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特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开展统一行动。十六个省级环保部门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建立了相互联系、协调互动的执法新机制。
更加注重打击数据欺诈。以数据传输效率评估为出发点,监测数据完整、一致、有效。截至6月底,全国数据传输效率平均为95%,比去年年底提高了16%。2015年下半年完成数据传输效率评估基地考核。严厉打击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等行为。,并向社交媒体和公众通报了7起弄虚作假和违法的案件。
更加重视环境执法的规范化。制定并发布《环境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和《造纸行业遵守环境法律指南》。《日常环境监察抽查暂行办法》、《环境监察尽职条例》、《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现场调查取证指引》等六项制度的制度(修订稿)。加强培训和证书管理。发布并实施了《2015-2017年国家环境监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更加重视环境检查。下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省、市环保部门开展检查工作。为解决基层执法不作为问题,组织区域环境监管中心开展国家级检查,重点检查6个省级、18个市(州)和20个县级环保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中心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规范检查对象、程序和文件等。
执法部门越来越意识到公众参与是环境执法的重要推动力
新《环境保护法》的专门章节阐述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报告权。
在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的新闻发布会上,陈吉宁部长多次提到信息公开,指出所有污染源都应该暴露在阳光下,这样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污染排放监督员。
舆论指出,今年1月,河北省第一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条例》开始实施;4月,《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7月由环境保护部发布。4月,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公布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全文。6月,环保“双微”启动...
舆论注意到,环保部每月公布空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名单及处理整改情况,并定期向公众披露重点环境案件的处理情况。
阳光心态和开放作风使地方环保部门更加重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河北省表示,县级环保部门的“12369”热线必须在两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24小时内反馈初步结果。中山市环保局成立了一个群众评议小组,收集人才,提出建议,并进行咨询和讨论。新浪微博发布的《中国网民环保态度调查》显示,中国有854个环保账户通过蓝五认证,举报-监督-反馈-处罚-公告的监管体系得到认可。
阳光的态度和开放的风格激发了各环保组织更深入、更广泛地参与环保。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生效之日,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作为共同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4月28日,3家机构联合发布了“天蓝色地图”应用,首次提供了手机查询江河湖泊水质信息的功能。6月30日,武汉的一个非政府环保组织绿色江城发布了中国第一张湖泊预警地图。
阳光的态度和开放的风格也激发了公众参与环境监管的热情。在新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观察者、监督者和环境保护者。拍摄家乡污染和黑色烟囱的照片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唤起公众的监督意识,传递积极的能量。
可以说,污染控制已经成为一种共识,共同的责任,并逐渐成为一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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