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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污水处理市场发育迟缓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0-12-01 00:57: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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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农村污水逐渐成为治理的重点。由于农村污水具有水质水量不稳定、收集困难的特点,处理工艺的选择应因地制宜,这与城市在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上的固有模式不同。对于那些打算进入农村水处理市场的企业来说,他们也面临着一定的困难。

农村污水处理市场有多大?技术选择应注意哪些问题?钱从哪里来?在几天前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农村和小城镇水环境治理论坛上,与会者对此进行了讨论。

大市场中隐藏着一些担忧

治疗率低,治理目标明确,未来30年市场容量可能超过2.5万亿元;然而,行业管理缺乏,市场不规范,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整体素质较低,迫切需要顶层设计

农村污水处理的现状如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建设司司长赵辉2012年的统计,中国城市污水排放量为1.1亿吨/日,县城为2336万吨/日,城镇为2677万吨/日,农村为3220吨/日。然而,城市、县、乡镇和村庄的污水处理率分别为87%、75%、28%和8%,差异很大。

“城镇污水日排放量已超过县级,城镇未处理污水总量为1926万吨/日,接近市县之和。村内未处理污水总量为2972万吨/日,是市县的1.5倍。”赵辉认为,乡镇污水处理的现状不容乐观。

一方面,大量农村污水被直接排放;另一方面,农村污水处理率的增长仍然非常缓慢。赵辉表示,自2008年以来,城镇污水处理率快速增长,年均增长率为3%。相比之下,农村污水处理率增长缓慢,年均增长率为1%,仍处于农村污水处理的初级阶段。

机遇往往在于挑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北方研究中心副主任范斌认为,农村污水处理需求巨大,服务人口约为5亿农村人口,这将刺激巨大的市场和投资。“如果按未来30年5000元/人计算,需要投资2.5万亿元。运营成本按60元/人/年计算,需要300亿元/年。”范斌说道。

然而,在巨大的市场预期下,也存在一些隐性问题。范斌说,经过调查,在中国目前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真正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项目不多。投资和业绩根本不匹配。有些项目投资几千万,但效果很小,甚至无效。此外,在行业方面,行业管理欠缺,市场不规范,小微企业盛行,整体素质较低。作为具有技术、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属性的农村污水处理,需要顶层设计。

没有钱你什么都做不了

国家财政继续增加投资,但地方政府仍是主要投资力量;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社会资金的投入、利益共享和退出机制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从中央政府的投入来看,环保在农村污水处理中所占比例最大,但总量有限。从2009年到2012年,环境保护部投资200亿元用于农村环境的连片改善,这导致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160亿元。

赵辉表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提出,到2020年,中国重点城镇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0%左右。然而,实现规划目标的困难主要在于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新疆、青海、吉林等有能力的重点镇不到15%。他透露,今年城镇污水处理率可以达到计划目标。

“国家将继续加大对各级农村污水处理的投入。但这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投资。例如,截至2012年,浙江省各级共投资300亿元,594个建制镇建成了污水处理设施,占全省建制镇总数的91%。”赵辉说。

此外,《中国城市污水处理与回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30%,重点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30%。目前,重点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仍较低,据不完全统计,不到20%。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夏训峰表示,中国应该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机制,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加快制定、完善和细化农业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技术推广的可操作性财政投资政策。

“很明显,负责防治社会污染的主体只能是地方政府。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社会资金的投入、收益分享和退出机制。“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回收,谁受益谁投资”的公平原则将从法人扩大到自然人。”夏训峰说道。

同时,夏训峰认为,地方财政资金应负责配套管网的建设和运行以及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此外,应建立基金分享投资机制,使村集体和居民可以贡献,这可以是集体经济投资,居民支付少量的污染控制费用。

对此,赵辉表示,从现实来看,由于农村居民的观念还比较落后,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改变农民的观念,而且从农民的经济能力来看,他们很难支付污水处理费。

在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支持力度方面,夏训峰表示,省级环保部门应推动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电价等优惠政策。构建并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全过程的补贴机制,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补贴。

国家标准尚未确定,地标性建筑优先

农村地区的污水排放不应完全按照城市标准执行。迫切需要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明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

目前,我国城市污水排放标准比较健全。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村污水排放标准却很欠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北方研究中心主任刘俊新表示,中国缺乏小城镇污水排放标准。

夏训峰指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在规模、技术和运行管理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农村污水排放不应完全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迫切需要制定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据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将污水处理工程规模分为四类:一类为5000-10000立方米/日,二类为3000-5000立方米/日,三类为1000-3000立方米/日,四类为1000立方米/日以下。

出水水质目标为:一级和二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三级和四级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应达到三级标准。「这相当于降低了小城镇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但是,不排除敏感地区的水质标准是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执行的。”刘俊鑫说道。

虽然我国没有统一的农村污水排放标准,但一些地区已经制定并实施了地方标准。夏训峰说,中国已经颁布和实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约有35项,其中只有宁夏、福建和山西省颁布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浙江省正在制定标准。然而,浙江标准充分考虑了农村地区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水平,以营养为主要指标选择,其他次要指标控制简单。分散处理和集中处理模式进行标准分类,集中处理根据排水目的地进行分类。

赵辉表示,除了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污水排放标准外,还应明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标准。乡镇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很多,但没有标准,质量难以保证。“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是颁布乡镇污水处理厂推荐工艺目录,制定乡镇污水处理厂推荐工艺设计导则,制定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质量标准(包括设备)。”他透露。

单一技术路线不适用

根据进水水质、排放要求和当地环境条件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单元技术进行组合,并注意规模因素、简单管理、低维护和低能耗

我国乡镇污水类型复杂,排放浓度和规模的区域差异较大。农村用水标准和人均排放量低于大城市,农村人均污水排放量低于小城镇。不同地区农村污水的特殊性导致了不同的技术选择方法。

刘俊鑫说,农村地区的排放系数一般在0.3到0.6之间,远远低于城镇的0.8左右,因为庭院和农田吸收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粪便。“就技术而言,农村污水处理很难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工艺,有必要研究和总结真正适合分散式污水处理的技术。”

他还表示,选择污水处理组合技术和工艺的主要因素包括土地资源、经济条件、进水水质、水环境状况、污水排放要求、地形和气候等。应根据该技术的特点、应用范围和当地条件进行选择。充分利用地形,污水通过重力流和落水充氧,降低运行成本。污水处理项目不仅要满足相关排放要求,还要注重景观美化和环境协调。

赵辉建议在农村地区修建污水处理设施,因为那里的冲厕普遍,用水量大,村庄人口密度大,而且村庄远离城镇。在人口密度稀少的农村地区建造家庭污水处理设施。在大部分仍使用旱厕且用水量少的农村地区,我们应该做好粪便处理工作,改善厕所,修建沼气池,使粪便资源化。此外,要加强行业能力建设,推广合适的技术规范,发展装备制造和运营管理企业。

同时,刘俊鑫认为,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例如,单一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通常难以满足达标排放或回用水质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根据进水水质、排放要求和当地环境条件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单元技术进行组合,形成合适的组合技术(工艺)。

“通常情况下,如果按照散户(单户或多户)的不同处理方式和村庄污水集中处理进行划分,应根据污水处理的规模选择合适的技术。对于便于统一收集污水的村庄,经技术经济比较和环境影响评价后,宜采用村污水集中处理站。”他说。

此外,刘俊鑫还认为,如果按照污水处理的要求进行选择,在非旅游区,人口居住密度低,水环境容量大,污水处理主要是去除有机cod和悬浮物ss。在重点河流、湖泊、水源和旅游村,除了cod和ss外,污水处理还应考虑去除氮、磷等营养元素。如果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回用,应符合相应的回用水质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洪臣表示,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水质要求、投资成本、运行成本、占地面积和管理难度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

“但治疗的规模是一个重要因素。我国农村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应注意一些特殊性。首先,管理应该简单,以弥补管理水平的不足。最好避免操作,维护要求低。同时,废水处理过程应注意水量和水质的变化,以保证出水水质的稳定。此外,低能耗也是技术选择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农村污水处理规模小、单耗高、总水量大、输配损失大。如果采用典型的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全国农村污水处理的总耗电量将是城市污水处理的几倍,年耗电量将达到数百亿度。”

同时,王洪臣认为,在新农村建设中,有许多污水处理设施盲目追求规模大、技术要求高。避免陷入这种误解。各种自然曝气生物膜法、人工湿地和生物氧化池应该成为主流技术,而不应盲目追求“越来越高”。

行业观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建设司司长赵辉

所谓农村污染控制体系建设,就是建立约束性要求,规定政府治理、乡镇排放、参与治理等一系列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抓紧修订《农村规划建设条例》,并计划增加一个关于农村环境治理的章节,以明确政府控制农村垃圾和污水的责任,并明确主管部门和村民的参与义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北方研究中心主任刘俊鑫

我国农村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严重不足,大量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污泥已成为生态环境的安全隐患。污泥处理处置缺乏整体规划,处理与处置的衔接不够。此外,在控制有气味的气体方面也存在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洪臣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应以村庄形态和位置为基础,实现集中与分散的有机结合。

污水收集方法和排水系统应分开。重力流与压力输送相结合,规模越小,压力输送越好。压力或真正的空输送系统应采用在人口稀少,土制,崎岖和陡峭的地形。

北京小青环保集团总裁韩小青

从企业角度看,鉴于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系统重建设轻运行、重监管的现状,技术不是关键,关键在于选择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可持续运行模式。

标题:农村污水处理市场发育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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