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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云南省环保工作的八大重点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1-02-24 10:44:0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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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全省环保系统要继续深入推进多彩云南保护行动,积极推进“多彩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的实施。围绕2011年省政府确定的20项重要任务和20个重大项目,积极服务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两强一堡”战略实施,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认真编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在总结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包括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九湖治理规划)。事实上,计划的过程是一个统一思想、统一理解、凝聚力量和鼓舞士气的好机会。我们要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吸收领导、专家、兄弟部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和完善。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以约束性指标为核心,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损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资金投入保障。

(2)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十二五”期间,国家确定的主要污染物由2种扩大到4种,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同时,减少农业污染也包括在内。任务更加艰巨,形势更加严峻。为确保“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实现2011年四种污染物排放量均比2010年下降1.5%的要求,必须抓紧制定全省2011年年度减排计划,组织对“十一五”减排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奖励和表彰。二是进一步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将污染减排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一岗两责,严格责任追究。第三,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各城市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排放基数和已批准的减排任务。各州(市)要认真做好2010年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核实污染源基本情况,真实反映各地污染物排放基数,为“十二五”减排总量分配奠定基础。各省级办公室将根据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基数计算排放强度,充分考虑桥头堡建设、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区域的发展,综合考虑全省经济发展趋势和各地的减排潜力进行审批和分配。第四,要继续强化项目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一是重点推进现有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销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在西双版纳、德宏、临沧、红河、普洱等橡胶产区,推广天然橡胶加工废水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在全国大规模畜禽养殖场推广生物发酵床等循环处理技术。二是继续实施结构性减排,严格按照产业政策,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控制汽车尾气排放,在昆明、曲靖、玉溪、蒙自、大理等重点城市率先淘汰黄标车。同时,要组织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加强污染减排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的研发和应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污染减排效率。三是有效解决管理和减排的薄弱环节,重点加强现役燃煤机组和钢铁行业烧结机的脱硫设施建设,重点加强运城市已投产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全面提高综合脱硫效率、污水处理率和负荷率。第五,我们必须严格控制污染的增加。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并必须有污染源排放指标。

(3)以九大高原湖泊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

切实抓好“九五”评估和竣工项目验收、审核、调试和运行的收尾工作,组织“九五”治理实施情况的最终评估。启动新一轮重点治理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加快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截污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积极推进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对滇池小清河等8条河流、洱海罗市河等4条河流、抚仙湖东河等3条河流、杞麓湖红旗河等2条河流、阳宗海白义河、澄海鸡冠河等4条河流、仪陇湖河流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九湖沿岸494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滇池东岸、抚仙湖北岸、洱海西岸、星云湖、齐鲁湖、仪陇湖、澄海非点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加大星云湖、洱海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实施主要进入滇池、星云湖、齐鲁湖、仪陇湖河口的污染底泥疏浚工程。扎实推进环湖湿地和湖滨生态带建设。加大从湖泊中撤出池塘、田地、房屋和人员的力度。实施九湖水土流失治理、小流域治理和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创新湖泊治理融资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提升投融资平台的融资功能,多渠道筹集资金。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开展九湖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九湖流域各类污染源和污染治理设施监管。完善九湖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十一五”和2010年“十二五”部分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实施椒江流域和牛栏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加强重金属污染较为突出的南盘江流域和红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根据全省主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应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对于具有潜在环境危害的饮用水源,如昆明松华坝水库、何报翔水库和曲靖市杜牧水库,必须加强治理。省政府已同意将非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权限下放给市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应抓紧推进非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审批,编制好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有效保护人民饮用水安全。

(4)加强重金属污染的防治

要抓紧完善《云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列入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项目。认真组织对《漓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要积极争取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基金的支持。各地要认真做好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特别是云南省15个一级规划单位(东川区、五华区、安宁市、宜良县、个旧市、开原市、会泽县、陆良县、兰坪县、易门县、澄江县、腾冲县、马关县、文山县、牟定县)所涉及的市县,要按照中央专项资金的要求上报,推进文山州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程。陆良化工及牟定铬渣处理项目、个旧地区区域综合治理项目等。,应加快项目实施以确保成功。进一步加强重金属环境监管。国家和市环保局应在污染源普查和前期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调查的基础上,全面了解辖区内重金属排放企业情况,建立管理档案,加强监督监测,防止突发环境事件。个旧市、会泽县、东川区、文山县、澜沧县等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应认真研究区域重金属污染问题,找出问题症结,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治。在出境跨界河流重金属超标地区,要认真分析找出重金属超标原因,加大对重金属污染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昆明应确保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成后尽快发挥作用;曲靖市和红河州应加快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建设。各州市应鼓励和支持辖区内有能力的企业对重金属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处置和利用。

(5)继续以滇西北和滇西南为重点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积极推进滇西北和滇西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势在必行。完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和监督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的实施。全面实施《丽江宣言》和《腾冲计划》。滇西北和滇西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培训班。为云南生物多样性研究所做准备。建立和完善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的运行管理体系。制定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认真落实2010年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0个项目。评价2008年和2009年中央农村环境保护项目的环境效果;建立健全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编制了《云南省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重点防治农村城镇和大型畜禽养殖场的生活污染,并纳入减排统计评估。继续深化全省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抓紧落实《关于加强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普洱、临沧、德宏应抓紧编制生态市县建设规划。建立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效评估机制,并制定相应的跟踪评估方法。制定省级生态州(市)、生态县等四级生态创建的建设标准和评估验收程序。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监督。开展云南省自然保护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云南省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滇西北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云南省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开展云南省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6)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优化环境评价程序,确保环境评价质量,提高审批效率。依法严格审批,严格环保准入。加强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监督,有效改变重审批轻监督的局面。完成我省40个重点工业园区的环境影响评价;积极开展能源、水利、交通、旅游等10个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大力推进我省电网规划和国家大型煤矿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深入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建立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制度。加快全省建设项目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实现从项目环评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确保专项行动任务完成和挂牌监管要求实现。继续加强环境执法后的监管工作,确保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到位。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基础工作,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确保环境安全。开通12369热线。严格执行应急值班、信息报告等工作制度。巩固辐射环境管理的效果。开展临沧市临湘区锗煤伴生放射性矿开采和冶炼放射性污染控制前期工作,推进腾冲县381矿退役治理,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完成保山市、临沧等7个州(市)、3个县(区)的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力争达到《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监督机构建设标准》的要求。建立省级部门放射源监管联动机制和辐射环境日常监管制度。对我省环境空气体和地表水省级监测网进行点位优化调整。确保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不断提高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质量。切实加强国家和省管重点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做好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监测重金属、跨界河流和农村环境,加强红河、腾冲河、南盘江、郎河等重点流域重金属监测。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开展全省“十一五”环境质量报告评比活动。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七)认真做好科技、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

继续加强湖泊环境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国家重大水专项滇池项目和洱海项目的管理和运行模式,做好“十一五”水专项滇池项目和洱海项目部分课题的验收准备工作。启动西南高山峡谷典型跨境河流水环境监测预警示范工程。继续推广先进实用的环保技术。充分发挥省环保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抓好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年完成120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价和验收。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行政处罚的可及性、威慑力、权威性和有效性。所有城市都应该学习昆明的铁腕治污做法,对非法排污企业实施一次性非法排污,并永久退出市场。继续加强环境教育。充分发挥各种载体的作用,努力搭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教育平台,围绕重点环保工作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基层绿色建筑行动。扩大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快世界银行城市环境建设一期工程建设。掌握中英合作和亚行资助示范项目的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与世界银行、亚行、英国、瑞典等发达国家的多边和双边合作,争取更多国际援助项目。积极探索与东南亚和南亚国家的环境合作与交流机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建设云南示范一期和二期工程等合作项目。不断提升云海、川滇、泛珠三角环保合作水平。

(8)继续加强环保队伍的能力建设

坚持把加强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让旗帜飘扬,树立标杆,营造健康氛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条例,构筑强大的反腐败防线。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启动环保人才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全省环保队伍素质。提高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和管理水平。抓住国家加大三大系统能力建设的机遇,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快我省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环保设备、应急能力和基层执法业务场所建设。积极推进我省环境信息和统计能力建设工程,加快环境信息化进程,建设数字环保。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环保队伍。

标题:2011年云南省环保工作的八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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