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下的环境经济形势分析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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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产生了深远影响。为打赢污染防治战,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监管应结合不同阶段疫情防控的特点,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在疫情期间,加大对疫情防控行业的环保支持,加强对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处置和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的监管;在疫情防控与复工重叠期间,我们将采取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控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复工复工;疫情发生后,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风险应急管理的决策机制、制度和能力建设。
2020年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与污染作斗争的决定性一年。年初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简称“COVID-19肺炎”)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疫情防控仍不能放松的情况下,地方企业陆续复工复产,给有序推进污染防控重点任务带来了挑战。要全面细致地分析疫情期和恢复期生态环境问题的新情况,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如在疫情防控期重点做好疫情相关废弃物的环境风险防控,在疫情防控和复工的重叠期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和服务,建立疫情后重大疫情的环境风险控制体系。
COVID-19流行病下的经济和社会形势分析
1.1总体影响
这种流行病对中国的经济和社会有很大的短期影响。许多研究认为[1-4],2020年第一季度疫情对中国gdp的影响可能为1-2个百分点,对全年gdp的影响约为0.5个百分点以上。短期影响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大环境。从中国自身来看,中国经济目前正处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时期,面临着三大战役: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止污染、摆脱贫困,压力巨大;在国际上,全球化正面临before/きだよ 0的挑战,中美贸易摩擦的阴云依然存在。第二,疫情应对。由于疫情的爆发和蔓延,武汉采取了相应的隔离全市的措施,全国30多个省市也采用了分级应对机制,这是建国以来的首次。这对全国经济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对处境不利的中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与此同时,就业、地方政府债务和人民币汇率稳定将面临严峻挑战。
1.2行业影响
这一流行病对服务业、制造业和对外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旅游、电影、餐饮、住宿、零售、文化、体育和娱乐等。在服务业,尤其是线下消费行业,有很大的影响力。以春节假期为例,简单估算一下,7天的电影票房为70亿(市场预测)+餐饮零售为5000亿(假设减半)+旅游市场为5000亿(完全冻结),仅这三个行业的直接经济损失就将超过1万亿[5]。在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到工作和生产恢复延迟以及原材料供应不足的严重影响。此外,食品制造和饮料制造也受到前端消费传导的影响。在贸易领域,由于疫情和地缘政治因素造成的恐慌,有关国家采取的减少或关闭航行/港口和边境的措施也将对中国的对外贸易产生负面影响。此外,这种流行病可能有利于并重建一些行业。短期内,由于家庭隔离,网络教育、电子商务、网络游戏、娱乐等行业的收入大幅增加。从长远来看,社会将加大对医疗器械、医药、生物制品、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5g、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投资。同时,疫情将增强人们的预防和预警意识,并刺激社会购买医疗卫生设备和仪器。
1.3社会影响
疫情打乱了公众正常的生活节奏和工作节奏,尤其是防疫和春节假期的巧合更增加了这种状态的特殊性。流行病的威胁增加了环境中的不确定性(例如接触潜在传染源的不确定性)。长期在家“自我隔离”导致公众对熟悉的环境失去控制,这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公众的紧张、焦虑、恐慌等情绪反应,影响了公众的心理健康,尤其是对武汉及其周边地区这一疫情的核心地区的人们来说。与此同时,疫情已成为当今最热门的新闻。通过多种渠道获得关于疫情的各种正确或不正确的消息,也加剧了公众焦虑和恐慌的蔓延,恐惧加剧了社会不稳定。
COVID-19疫情下的环境形势分析
2.1总体影响
疫情对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相对稳定,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具体而言,疫情的爆发导致医疗废物和废水的增加,以及防疫和控制行业生产能力的扩大,这些都是改善环境质量的不利因素。然而,企业复工的延迟和紧急情况等环境管理的加强也对改善环境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2不利影响
医疗废物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加,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巨大压力。疫情爆发后,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的使用激增,直接产生了大量的医疗废物。根据生态环境部[6]的数据,2月24日,全国共收集医疗废物2719.1吨,其中587.6吨为定点医疗机构的流行性医疗废物,占21.6%;湖北省共收集医疗废物365.5吨,其中定点医疗机构收集的流行性医疗废物221.8吨;武汉收集了200.8吨医疗废物。截至3月1日,武汉、孝感和黄冈分别确诊49,315例、3,518例和2,905例。据保守估计,每人每天产生1千克医疗废物,因此武汉、孝感和黄冈每天将增加约50、3.25和3吨医疗废物。与此同时,随着疫情向全国蔓延,除了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外,普通市民还会消耗大量的口罩和相关防护用品。这些激增的医疗废物将对废物分类、处理和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水、固体废物等)提出额外的要求。)。此外,包括丢弃的口罩和防护服在内的废物通常通过焚烧或工业炉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处置行为的迅速增加可能会对空的气体质量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在疫情严重的武汉
防疫材料生产企业增加污染排放。为了满足防疫和控制的需要,防护装备企业正在加班加点恢复和扩大生产。例如,河北省已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列入环境监管肯定列表,并为肯定列表中的企业提供了充分的服务保障。即使在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期间,也要坚持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干扰,支持企业满负荷优质生产。河北省有57家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被列入肯定名单,其中防护用品28家,消毒用品19家,医疗器械3家,重点原材料4家,医药企业3家,均为河北省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7]。随着疫情持续时间的延长,这些企业的污染排放可能会增加相应地区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压力。
家庭经济给相关的环境治理带来压力。新肺炎疫情对经济最直接的影响是减少外出。许多地方实施了“隔离”措施,许多疫情严重的城市甚至直接“关闭”,这对旅游、交通、娱乐、零售和餐饮产生了很大影响。根据美团等机构发布的《2020年春节假期旅游消费预测报告》,春节期间,全国酒店预订需求较平时明显增加,各地用户比例较平时增加16%,文化博物馆景区门票销售同比增长50%,预计春节期间旅游人数4.5亿人。目前,上述数据将大幅下降。此外,这种流行病已将消费模式转向家庭消费和在线消费,消费变得更加分散和分散。这些变化导致一些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社区和家庭消费排放急剧增加,导致生活污水排放、电力和能源消耗以及生活垃圾排放迅速增加,从而给相关环境治理带来压力。
恢复工作和生产可能会导致污染排放大幅反弹。目前,全国各地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复工和生产的措施,但环境保护工作仍停留在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应急工作阶段,没有国家层面的复工环保政策和措施。鉴于当前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压力,在疫情中后期,一些地区的生产投资和消费可能会出现“报复性”增长,导致排放量大幅反弹,届时可能会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在资源利用方面,疫情爆发后,生产和消费短暂停止。与往常相比,第一季度资源的整体利用水平将明显下降,包括水电、交通等的使用。,有利于缓解资源利用压力。但与此同时,在疫情发生后,如果生产和消费都出现“报复性”增长,可能会加剧资源供需矛盾,导致资源利用紧张。
2.3有益效果
一些行业的污染物排放在短期内已经大大减少。受疫情影响,部分制造业停产,区域交通流量保持在较低水平。2019年春节假期后交通流量没有恢复正常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排放对环境的压力。粗略估计,该地区的交通污染排放量将至少下降40%。根据生态环境部监测站的数据分析,从春节到正月15日,北京、天津、河北及周边“2+26”城市的no2浓度下降了约30%。
有助于加强环境应急等工作的正常管理。疫情期间,生态环境部及时下发了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医疗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等文件。,不仅大力推进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而且统筹规划各项重点任务,打赢了污染防治战役,为环境保护的正常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3疫情期间和之后改善生态环境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当前,是战胜污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工作多,压力大,加上新型冠状病毒流行的影响,形势极其严峻。为了全面打赢抗击疫情和污染的战斗,确保减少疫情对经济和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建议根据疫情发展阶段的特点,确定不同时期实施的生态环境管理措施(图1)。具体建议如下:
图1疫情期间和之后生态环境管理的思路和重点
图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和之后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框架
3.1在疫情防控过程中,重点做好疫情相关废弃物的风险防控
加强对传染病和危险废物相关行业的监管。继续深化疫区特别是武汉、湖北及周边地区定点医院和社区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和城市污水的收集、处理和处置,深化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疫情期间,生态环境部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疗污水和城市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已建和在建的医院和临时治疗场所,主动与当地卫生和卫生委员会及城市排水建设单位联系,确保医疗废物贮存场所和医疗污水的建设标准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对于没有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能力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医院,应修建临时污水处理池(箱),同时规划固定的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医疗污水处理能力。
加强对环境保护的财政支持。充分发挥环境财政资金的保障和引导作用,优先安排涉及疫情的医疗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和污水处理等生态环境设施项目,加快增加项目补贴。加大对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支持力度,对参与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理和处置、相关抗疫环保设备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其他与疫情相关的项目的环保企业,给予R&D费用加扣除、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对重点环保企业扩大产能,给予税收优惠,增值税增量全额返还。加大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力度,对环保企业股权质押和疫情期间到期的银行贷款给予延期还款的非常期政策。
注重信息披露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及时披露疫情相关医疗机构的废水处理信息,增加各级环境监测站对专科医疗机构、传染病医院、综合医疗机构及其他相关医疗机构废水排放的检查和采样频率,确保医疗废水处理达标且在排放前不含COVID-19肺炎病毒,并及时向公众披露上述医疗废水的去向和总量。对于设有在线监测和污水处理厂的医疗机构,应确保将每天的污水排放在线监测和自我监测数据以及污泥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公众披露。推进传染性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信息的公开,全面及时地公开相关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产生、运输、处置数量和处置方式等信息。为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信息公开,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现状、新情况以及医疗废物产生和实际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优化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栏目,增加疫情期间的环境风险防控知识和环境健康保护教育。
3.2防疫控制与复工生产重叠期的重点是加强生态环境的监督和服务
加强重点行业复工复产监管。密切跟踪和及时掌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和魏奋平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的复工信息,加强对复工和排污的监测和监管,确保重污染源在疫情发生后不出现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的爆炸式增长。做好重点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加强对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石化和化工企业、能源企业、重金属企业、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生产、储存和处置单位、放射源用户、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填埋场等的调查。,及时整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确保无“病”复工,坚决防止疫情期间的环境安全事故。
加强环境因素的支持服务。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完善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激励机制,环境信用好、环境绩效高的企业在环境要素配置上应倾斜。加大排污权储备的配置力度,优先保障重大工业项目、民生项目和重点防疫企业的缺口需求。如果地方指标确实有困难,省级将协调解决。如果省一级解决了困难,国家储备指标将有助于从整体上解决问题。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清理整顿和认证登记,确保排污许可证发放给所有有资质的复工复产企业。各级财政加大了对疫情严重地区和企业的支持力度,为疫情防控的环境应急支持做出了突出贡献。积极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不断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投资。
疫情的开展对污染防治斗争的影响分析。2020年是抗击污染、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决定性一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既定目标和指标必须在今年内完成。新型冠状病毒的流行不仅对生态环境保护有直接影响,而且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也有很大影响。生态环境系统首先要积极应对疫情对自身工作的影响,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确保今年重点任务的完成。同时,要密切关注和深入分析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及其对生态环境的间接影响,重点关注疫情对重污染行业和污染治理与修复行业的影响,深入分析经济社会非常规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效应及其与今年生态环境目标实现的关系,认真分析和解决问题。
3.3重点建设重大疫情后的环境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
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针对疫情暴露出的问题,生态环境系统应加快对行政区域和重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评估,建立以长江、黄河等主要河流、重要地表水源保护区、沿海水域、化工园区和人口聚集区为重点的重大生态环境风险“三预警”体系,切实提高化工园区和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企业突发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事件“过程预警”的技术能力。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健全次生环境突发事件风险“预警”机制。重点开展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集中式饮用水源等敏感目标保护,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群体性事件“超预警”机制。
加快风险防控和应急装备储备能力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风险企业聚集区、高风险路段等“热点”自内而外、自上而下的防控工程体系建设。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监测和处置的困难,开发了“便携式智能无人”监测预警设备和“多方法模块化组合”现场处置设备,实现污染趋势的及时判断、污染水体的有效处置和拦截,为突发事件做好准备,真正做到可预防、可控制。研究制定企业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指导文件,指导和监督企业储备责任的落实。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
逐步完善环境应急机制。及时总结疫情期间生态环境应急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完善面向极端复杂情景的“横向到末端,纵向到侧面”的三维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根据情景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政府计划管理指导文件,明确各级各类计划的定位和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专职应急队伍、企业专项应急队伍和社会化应急队伍相结合的生态环境应急队伍体系,提升生态环境应急队伍“多服务”协同处置能力。
加强重大疫情相关生态环境应急研究工作。启动突发疫情下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研究,开展疫情环境健康影响分析。研究疫情对实现反污染攻坚战目标的影响,做好疫情后反污染攻坚战的打赢工作。
参考文献:
[1]世界卫生组织。冠状病毒疾病(covid-2019)情况报告-37 [r]。世界卫生组织,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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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COVID-19的肺炎影响了全球经济。工业工程。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界/经济趋势/202002/T20200209 _ 5086557.2020-02-07。
[4]陈。中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进展与展望[r]。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2020。
[5]德勤中国研究。疫情下:2020年中国经济和工业展望。中国-CER/红关京基/202002052109.2020-02-05。
[6]生态和环境部。生态环境部报告了中国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理和处置的环境监管。mee.gov/ywdt/hjywnews/202002/t2020226 _ 766340 . shtml .
[7]河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我省将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列入环境监管积极名单,并给予充分的服务保障。
[8]生态和环境部。在北京、天津、河北及其周边地区重现严重污染的五位专家专注于解决污染原因。mee.gov/xxgk2018/xxgk/xxgk15/202002/t2020211 _ 762584.2020-02-11。
第一作者:程翠云,女,1981年出生,博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环境规划与管理。#通信作者。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及控制技术研究》(2018 YFC 0213700);水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项目(2018zx07301007)。
标题:新冠肺炎疫情下的环境经济形势分析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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