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碧水园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即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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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碧水园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即时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权变更的方式是: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城乡”)接受北京碧水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园”或“公司”)部分股东表决权的委托,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发行新股。
2.本次股权变更前,中国城乡控股公司持有320,762,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4%。中国证券交易所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交易所基金”)持有12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由于CCDI和中国的城乡都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CDI”)控制,CCDI成为中国城乡的协调行动者。中国的城乡统筹基金共持有该公司10.55%的股份。2020年3月11日,中国城乡签署了与温建平、刘振国、陈一力、周念云的《合作协议》、与刘振国、陈一力、周念云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与刘振国、陈一力的《股票质押合同》、与毕水的《股票认购合同》。本次股权变更的方式为:《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中国城乡及其一致行动者将直接持有公司333,662,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5%,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持有公司相应表决权的424,186,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0%。中国城乡地区被赋予表决权后,中国城乡地区及其一致行动者在公司中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57,849,3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中国城乡地区计划通过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来收购该公司的股份。根据《股份认购合同》,中国城乡地区计划以每股7.72元的发行价格,以现金3,715,981,701.60元,即481,344,780股,认购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21%。本次私募完成后,中国城乡地区持有公司22.00%的股份,中国城乡地区及其合作方持有的股份数量将增至815,007,103股,占本次私募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2.35%,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温建平。权益变动后,中国城乡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SASAC”)。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表决权委托及其他事项的生效仍需国务院CCCC、SASAC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中国城乡清洁水资源收购进行审批。公司向中国城乡非公开发行股票仍需经中国交通运输总公司批准向中国城乡非公开发行股票、国务院SASAC批准非公开发行股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非公开发行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公司股东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5.如果表决权授权得以实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根据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股权变更后续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年3月11日,中国城乡签署了与温建平、刘振国、陈一力、周念云的《合作协议》、与刘振国、陈一力、周念云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与刘振国、陈一力的《股权质押合同》、与公司的《股份认购合同》。权益变动如下:
《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中国城乡及城乡结合部将直接持有公司333,662,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5%,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持有相应表决权424,186,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0%。
中国城乡地区被赋予表决权后,中国城乡地区及其一致行动者在公司中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57,849,3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中国城乡地区计划通过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来收购该公司的股份。根据《股份认购合同》,中国城乡地区计划以每股7.72元的发行价格,以现金3,715,981,701.60元,即481,344,780股,认购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21%。
本次私募完成后,中国城乡地区持有公司22.00%的股份,中国城乡地区及其合作方持有的股份数量将增至815,007,103股,占本次私募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2.35%,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根据《合作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期限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满足以下条件时止:
(1)中国城乡地区实际持有20%以上的股份,达到公司的合并控制,成为公司的单一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未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查,且自中国证监会未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中国城乡未行使继续受让温建平、刘振国、陈一力、周念云所持股份的权利,或者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查,但中国城乡未在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有效期内认购的。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信息
(一)表决权委托人
姓名:刘振国中国自然人,持有公司318,747,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7%。
姓名:陈一力,中国国籍自然人,持有公司85,577,40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0%。
姓名:周念云,中国国籍自然人,持有公司股份1986.195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3%。
(2)受托人及表决权认购人姓名: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国丹注册资本:500万元成立日期:1984年9月19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全资法人)注册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50147经营范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市政项目的投资、开发、管理和运营、能源服务、供水、生态恢复、环境保护、节能环保产业、园林绿化、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旅游项目、医疗保健和养老、化学和农业的城乡一体化。股权结构: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份。中国城乡控股股东是中国交通集团,实际控制人是国务院SASAC。Cctf持有公司129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1%。由于CCDI和中国的城市和农村都由CCDI集团控制,CCDI成为中国城市和农村的协调行动者。中国城乡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不管是不是违背诺言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上的查询,中国城乡不属于违背诺言的人。
标题:北京碧水园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即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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