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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巴安水务提前终止沁阳路网建设PPP项目的背后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0-08-30 21:04:0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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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网获悉,3月27日,上海百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安水务”或“公司”)宣布,由于各种原因,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富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百安水务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百安建设(项目公司——焦作市百安市政有限公司)终止本项目合同的相关事宜

公告原文如下:

上海巴安水务有限公司关于沁阳市路网建设改造ppp项目升级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私伙伴关系项目终止概述

由上海百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江苏百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安建设”)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和“乙方”)参与了沁阳市城市道路网改造升级ppp项目的投标活动。2018年1月2日,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发布了预中标和交易结果公告,联合体对该项目进行了预中标和社会资本交易。2018年1月15日,联合体收到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2018年3月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署沁阳市城市道路网建设ppp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号:2018-022)。甲乙双方签订《沁阳市路网建设、改造和升级ppp项目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工程合同”)。由政府出资的代表与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即焦作市八安市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工作。

由于各种原因,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丙三方对项目的撤回均无异议,并就提前终止项目合同达成一致。本着诚信履行、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三方签订了《关于沁阳市城市道路网建设改造ppp项目合同提前终止的协议》。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剩余项目安排

工程合同提前终止后,甲方有权处置剩余工程。

(二)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办理合同终止后项目的相关手续(如有)和ppp项目库的管理;

(2)配合丙方股东沁阳秦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协议完成丙方的清算和注销;

(3)本协议生效后,淮福路和秦淮路已经实施,甲方确认丙方已完成项目的总投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A、双方根据工程跟踪审计单位或监理确认的工程量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确认已完成项目的工程造价;b .根据丙方完成的项目前期及其他实际投入,确认丙方承担的项目前期及其他相关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监理、设计及其他项目相关费用)。

(4)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在双方就相关费用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作为结算金额,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期限、批次和保证金由双方另行约定);

(5)有权要求丙方配合办理项目合同终止的相关审批手续;

(6)配合丙方办理工程移交。

2.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合同终止后,配合项目审批和备案程序(如有)及ppp项目库管理;

(2)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程的结算金额;

(3)对于竣工工程,丙方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为工程移交完成后第二天起两年。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结算款时扣除结算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4)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工作和工程移交工作..

(三)其他约定事项

1.丙方应根据工程结算金额,合理处理丙方签订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合同

经甲方和跟踪审计机构书面确认结算后,由丙方支付并计入项目总投资。

2.在丙方与施工总承包方签订的合同中,施工总承包方约定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不受工程合同提前终止的影响,并保持有效。

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沁阳市路网建设、改造和升级ppp项目提前终止程序已经启动。

4.本协议终止后两个月内,甲、乙、丙三方应就本项目前期已发生的投资资金的审核、清算和支付达成一致。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标题:818 巴安水务提前终止沁阳路网建设PPP项目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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