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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2018环境产业的这些热点话题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0-09-05 22:08: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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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环保行业来说,2018年是喧闹的一年。政策、市场和资本都发生了变化,企业承受的压力急剧增加,纠纷持续不断,引发了许多行业热点话题。在岁末年初之际,边肖特别盘点了2018年他心中的一些环保产业话题,以供参考。

1.“国家进步,人民后退”

经历了资本的寒冬后,以前备受青睐的环保市场遭受了重创,环保企业的资金链经受了前所未有的考验。在沉重的打击下,许多民营上市环保企业开始寻求突破,走出困境。今年以来,“国资部”大量收购民营上市公司股份的现象在环保领域尤为突出。截至今年11月,共有11起国有企业有意投资或已经投资民营上市环保企业的案例。包括华能科技、永清环保、东方花园、三聚环保、云升环保、神武环保、天香环境、凯蒂生态等行业知名企业。(相关阅读→ 11个月,11次!2018年,“国资部”接管了民营环保上市企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以来,越来越多的民营上市公司迎来了一批新进入者,许多有商业壁垒的民营企业相继落入国有资产的口袋。这是一种新现象,在金融紧缩的背景下很少出现。”

关于“国进民退”的现象,业界一直存在很大争议。一些企业总结出一个无奈的规律:“在新兴领域,民营企业总是领先,当道路几乎被探索出来时,资本和中央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将接管。”在这方面,e20环境平台的主要合作伙伴符涛认为,一些民营企业在扩张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误解。“国有企业在资本方面有优势,而私营企业在创新、技术和专业服务方面有优势。在资本环境中,国家的进与退,以及沉重的资产都是由国有资产持有的,这不一定是错误的。”

e20环境平台的管理合伙人薛涛认为,判断国家在进步,人民在后退是复杂的,需要用数据来辩证看待。他举了一个例子:“例如,如果我们关注一下一个方阵中11家企业的污水处理能力多年来的变化,就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国家在前进,人民在后退。如果我们看看我们观察到的39家污水处理企业的处理能力,这实际上是一次全国性的撤退。”

在“2018(第12届)固体废物战略论坛”上,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顺泽、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徐海云也就此发表了自己的独到见解。详情请参阅本次论坛的专题报道。(相关阅读→论坛观点:如何看待环保产业的“民族进步与民间退却”?(

2.不情愿的危险废物处理

在固体废物处理政策的结合下,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市场将被迅速释放。例如,在今年的《固体废物法》修订草案中,在危险废物处理方面,鼓励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开展区域合作,以协调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四川、重庆、江苏、山西等地相继出台了新的危险废物政策,危险废物处置之战拉开了序幕;大规模的环境监管行动促进了行业规范,在市场层面,它们导致了危险废物处置价格的波动;并购活动愈演愈烈,许多企业开始花钱买买。与此同时,不成熟行业还存在许多问题,包括供需不匹配、突出的小分散问题、管理困难等。

10月,浙江嘉兴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运1万吨固体废物焚烧飞灰至四川省叙永县进行处理。由于生活垃圾焚烧后产生的飞灰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这次跨越2000公里跨省处理,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我们在省内和省外找不到地方处理,所以处理能力已经饱和。”浙江省嘉兴市环保局相关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解释。就在几天后,四川省盱眙县发布公告:不允许从浙江嘉兴向我县输送1万吨MSWI粉煤灰进行处理。公告为事件下了结论,但也暴露了事件背后危险废物处理和管理的不足,成熟的危险废物市场任重道远。(相关阅读→盱眙县:不同意浙江嘉兴1万吨垃圾焚烧飞灰送我县处理)

3.增值税和环境处罚

从国内外形势来看,减税和减费正成为新常态。然而,在环保行业,尤其是对于一些污水固体废物处理企业,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受。在e20研究所参与的国家相关部委基础设施运行情况调查中,一些企业反映,目前营改增不仅没有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反而“有增无减”。此外,由于一些环保监管标准的变化,先征收后返还等政策也遇到了新的困难,使企业“吃了苦头”。

过去污水处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但根据财税[2015]78号文件,水处理企业享受增值税的政策是退还70%。按照适用税率核算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约为5.1%。此外,由于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直接排放,污水处理企业没有任何销售业务,因此不可能有产品税章,也不可能扣除增值税进项和销项。2015年前污水处理厂的大部分水价不含增值税,现在大部分都是因为这个原因进行调整的。事实上,公司税负担“不是减少而是增加”。

同时,78号通知还提到了环境保护处罚的影响规则:凡因违反税收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罚款10000元以下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后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退税政策。这意味着企业只要受到处罚,三年内不能翻身。然而,目前污水处理行业存在许多客观困难。例如,在许多地方,排水系统尚未实现雨污分流,管网管理不到位,导致污水处理企业的过量流入。然而,当环境保护局给予处罚时,“过度流入”并不被视为可接受的理由。在这个前提下,如果出水达不到标准,将被处罚三年,这对企业来说太苛刻了,这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一个行为已经受到了环保和税收的处罚”。(相关阅读→在减税浪潮中,环保企业有反馈:税收负担不减反增,双重惩罚损失太重)

4.本斯的污水处理厂

自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成为水处理领域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当前标准合理吗?我们可以通过提高出价来改善水环境吗?农村污水工程的排放标准应该参照城镇吗?(相关阅读→[争论]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投标价可以节约水环境?(

探讨未能得出定论,但环境管理日益严格的走向似已明朗,在实际项目中也开始有所体现。据中国水网统计,虽然国家标准中“一级a”是最高要求,但在实际项目中,已涌现了一波以“地表Ⅳ类水”或“准Ⅳ类水”为排放标准的水务项目。包含黑臭河道、污水处理厂、乡镇水处理、流域治理等。(相关阅读→ 面对新生代“准四类水”污水项目,你准备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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