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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发布(附全文)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0-09-09 23:38:0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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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18年山西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发布。《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2018年山西省水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行动计划》指出,2018年山西省水污染防治的目标是:全国5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级)断面的比例达到53.4%;亚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下降到17.2%。各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在92%以上,地下水水质评价点水质较差控制在6%以内。汾河流域各城市已完全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80%。

近日,《2018年山西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发布。《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2018年山西省水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行动计划》指出,2018年山西省水污染防治的目标是:全国5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级)断面的比例达到53.4%;亚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下降到17.2%。各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在92%以上,地下水水质评价点水质较差控制在6%以内。汾河流域各城市已完全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80%。

详情如下:

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8年山西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4日

(这篇文章公开发表)

2018年山西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规划》(晋〔2015〕59号),实现2018年改善水环境质量的目标,根据《山西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

一、工作目标

在全国5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一级)断面的比例达到53.4%,水质较差断面的比例下降到17.2%。

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该类,一般在92%以上,地下水水质评价点极差水质控制在6%以内。汾河流域各城市已完全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80%。

二、重点工作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1.现有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国家考核劣水质段控制单元内所有工业企业(矿井水除外)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煤矿排放的矿井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其他地区排放的废水达到行业特殊排放限值。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废水必须符合排放标准的要求。(省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煤炭厅配合,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2.省级及以上产业集群均按规定建设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废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三大污染物均达到地表水标准。(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3.完成焦化、化工、制药、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酒饮料制造、制革、电镀、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计划年度任务。(由省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4.严格执行《山西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推进工业领域节能减排,按照法律法规有序退出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和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配合,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加强城市生活污染控制。

5.汾河和桑干河流域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根据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三大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稳定满足地表水标准要求,并采取了增效措施。前期工作于2018年12月完成,所有施工均已开始,并于2019年12月全部完工。(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配合,相关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6.冬季改善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省内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应在2018年10月底前及时采取截污、明渠覆盖、设施保温等有效措施,确保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处理效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7.提高城市污水的收集率。为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太原市城市建成区已全面收集处理,其他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2%以上,县城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现有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了雨污分流改造,合流制排水管网在排水管网中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8.加快重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及时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9.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各区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在80%以上,县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在70%以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3)推进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

10.鼓励城市污水管网覆盖周边村庄,推进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削减和尾水循环利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11 .加强厕所改革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厕所粪便和畜禽粪便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由省卫生计生委、省农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12. 继续开展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成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的比例达到70%以上;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省农业厅牵头,省环保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标题:《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发布(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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