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的”还是“绿色的” 建海绵城市岂能单靠基建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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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还是“绿色”?
在许多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方案中,“以灰代绿”缺乏全面、系统的研究和分析,忽视了“自然积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理念
2015年4月,16个海绵城市试点名单公布后,基础设施、绿化、环保等领域的相关企业开始寻求合作机会。但是,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海绵城市的理解不同,有些地方甚至有一个偏颇的出发点,导致相关企业与试点城市沟通不畅。
“我们已经和一个试点城市讨论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话题,并且还签约表达了我们参与试点建设的意向。但后来,专业环保公司的优势并没有产生多大影响。”田波环境集团高级副总裁陆离说。
她说,与田波环境有联系的城市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快速进展。ppp合作模式确定后,政府只用了一个多月就确定了实施单位。然而,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建设计划,这个海绵城市项目只是一个基础设施项目,没有系统和科学的论证。在合伙人的选择上,地方政府也更注重资本,而缺乏对合伙人专业能力的考虑。
“从海绵城市建设的角度来看,它主要分为六个方面:渗透、停滞、储存、净化、利用和排水。其中,渗漏和停滞主要与建筑、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有关,也是我们经常提到的“灰色”部分。最后四个链接都是“绿色”部分。”陆离说,“灰色”是市政建设中相对熟悉的部分,但“绿色”是海绵城市功能的本质。当一个城市的海绵城市规划以灰色为主时,不适合专业环保公司参与。
海绵城市的倡导者、反城乡硬化运动的倡导者刘波认为,许多试点城市在建设规划中“以灰代绿”,缺乏全面、系统的研究和分析。许多参与规划和设计的当地人都出生在“灰色”项目中,因此他们无法系统、全面地了解海绵城市。一些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只是局部区域,传统的灰色规划方案仍在区域外采用。
刘波曾撰文指出,由于“全面硬化”和“铺大蛋糕”的粗放式城乡发展模式,以及流域和区域的城乡雨洪快速排涝模式,我国工程技术界的“灰色思维”根深蒂固,绿色生态排水的理念和技术体系尚未真正确立。“自然积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思想没有得到贯彻,灰色方案的建设项目增量没有减少。
“合作经营”遭遇“部门利益冲突”
为了实现流域和区域生态恢复的目标,有必要建立流域管理的行政体系和流域环境的对话协调机制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所有环节到位才能有效。在小范围内建造海绵城市就像治疗细胞病变一样。如果你不能调节整个身体,管理一个细胞是没有用的。”刘波说。
他认为,在海绵城市的建设中,所有与水相关的部门,如住房建设、水利、农业、交通、环保和海洋,都应该按照海绵城市倡导的低影响发展理念进行规划。然而,我国涉水管理中存在“九龙控水”问题,导致一些地方涉水管理能力低下。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实现流域和区域生态恢复的目标,海绵城市建设必须打破部门利益和行政区划之间复杂的条块分割关系。只有建立流域管理的行政体系和流域环境的对话协调机制,才能提高地方政府的涉水行政效率。
陆离还认为,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城市规划、市政水利建设、园林生态修复、污水处理、管道和水泵制造等领域,是一项综合性的生态系统工程,必须进行系统、科学的论证。这就要求地方政府“以规划为先导,以生态为先,以安全为先,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否则,道路竣工后可能会很快“开掘”。
然而,系统演示和合作操作在实践中并不容易。北京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副院长李迪华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
2007年,北京大学课题组对北京区域水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成果和规划建议以多种方式提交给北京市规划部门,其中重要内容是重点区域的蓄排水规划,但这些观点和规划均未被采纳。
李迪华举例说明北京的城市绿化带高于城市地面。这样的计划可以保护绿苗,但却使绿化带失去泄洪蓄水功能,从而埋下隐患。他们曾经建议北京应该开放绿地,这是全市最好的泄洪设施,但是遭到了绿化部门的极大阻碍。
“类似的部门利益冲突在项目中也经常遇到,部门之间未公开的信息给海绵城市的建设带来了更多的困难。由于海绵城市的建设需要准确的技术评估计算,因此应该以各部门的基本数据为基础,但这些材料在大多数城市都没有公开,或者需要以昂贵的价格购买。”李迪华说道。
如何切万亿蛋糕?
政企合作的可行模式是将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手段和标准融入区域土地开发、旧城改造等盈利性城市发展项目中
“海绵城市”不仅是一个绿色建筑的概念,也是一个“大蛋糕”,给环保等各个领域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商机。据了解,三年内全国将在16个城市开展试点,面积450平方公里,投资865亿元。据测算,建设海绵城市的投资约为每平方公里1.9亿元。
李迪华表示,海绵城市的建设将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过去的“会”到现在的“精致”,这将产生巨大的市场需求。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海绵城市建设绘制了路线图。在2020年之前,将有6000平方公里到8000平方公里的地区要建,投资1.14万亿到1.52万亿元。
“蛋糕”虽大,但地方政府和企业如何“切蛋糕”?
陆离表示,目前国家鼓励采用ppp模式,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在原有补贴的基础上,给予采用ppp模式的城市10%的补贴基数,可以说是优惠条件。
ppp模式的核心是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建立一种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从海绵城市的建设来看,渗透和停滞两个环节所涉及的内容很难形成这样的合作关系,这很容易导致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倾斜。“存、净、用、放”后四个环节更适合社会资本的进入,但财务压力较大,盈利模式不明确,这将使许多社会资本采取观望态度。
因此,陆离认为海绵城建设不会带来直接的投资回报,而采用ppp模式的海绵城项目需要将一些有利可图的项目打包,以保证项目的整体效益。“我们认为,未来可行的模式是将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手段和标准融入到区域土地开发、旧城改造等盈利性城市发展项目中,实现海绵城市的总体目标,提高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和档次,实现良性循环。”她说。
刘波强调,地方政府在实施海绵城市项目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专业和市场作用,严格审计行政力量控制的资金。特别是,海绵城市的资本流动应受到严格监管。
观点
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地方政府应做好规划,体现针对性,弄清背景,发现问题,明确目标,然后再规划项目。在引入社会资本时,所选择的社会资本需要有计划、有思维、有能力把一个海绵城市建设成一个整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务司副司长牛玉斌
中央政府在制定海绵城市财政支持政策时,考虑到了政策导向的形成。然而,许多地方政府仍在考虑先关闭该项目,然后获得中央资金。然而,如何花这笔钱,如何不断获得财政支持,如何通过考试,目前还不清楚。
——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目前,“自然积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我国尚未实施,灰色方案建设项目的增量没有减少。
——刘波,海绵城市的倡导者和反城乡硬化运动的倡导者
海绵城市的建设需要精确的技术评估和计算,这需要以各部门的基础数据为基础。然而,部门之间未公开的信息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李迪华
海绵城市建设不会带来直接的投资回报,采用ppp模式需要对一些盈利项目进行打包,以确保项目的整体效益。
——田波环境集团高级副总裁陆离
我们能仅仅依靠基础设施建设一个海绵城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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