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七市县污水厂建设运营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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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省政府要求,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在通报批评中点名7个城市(县),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未能达到标准。
黑龙江省发展改革、财政、环保等部门提出,对建设或运行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所在县(市)暂停发放各种补贴资金,并对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长期以来,黑龙江省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备受关注。
记者了解到,从2009年起,黑龙江省政府提出加快全省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以下简称“三供两处理”)工程建设进程,目标是到2012年,全部完成79个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近三年来,我省“三资两治”工程进展迅速,松花江流域污水处理等一大批重点工程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生活环境和人民生活水平。
据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省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77.9万吨,15个地级城市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57个县(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但仍有上至市、武昌市、漠河县、绥滨县、洛北县、克东县、孙武县等7个县(市)未实现供水,甚至项目未完成
直接命中
一些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展缓慢
记者近日走访了部分县(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在兰溪县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记者看到排放的水不清不达标,但仍有许多污水泡沫。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兰溪县污水处理厂刚刚投入运行,尚未达到稳定运行标准。已调试完毕,力争尽快达到一级乙类排放标准。
在克东县污水处理厂,记者看到工厂的窗户没有安装,新引进的排水设备被搁置。据当地官员称,由于十年一遇的寒冷冬天,该项目不得不暂停。
据调查,由于地理环境、资金短缺、技术缺乏等因素,黑龙江污水处理厂存在诸多问题。新增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大多在年底投产,不能稳定满负荷运行,难以形成有效的减排。受冬季低温的影响,一些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速度较慢,这使得自来水难以按期运行。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还发现一些污水处理厂的在线自动监测数据不完整,没有进水cod和出水cod的监测数据,甚至没有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许多污水处理厂的cod检测仪器安装不全,在线监测设备是最能反映污水处理合格与否的直接渠道。
在青冈县,记者发现曝气池内漂浮着灰黑色的泡沫,只有少数部位滚出水泡,说明曝气量明显不足。
相关环保专家表示:“由于排水运行时间短,活性污泥驯化不好,消毒发酵不彻底,处理后的水达不到标准。”工作人员无奈地告诉记者:“我们一直在调试系统,但专家们都很忙。没有人会做这项技术工作。”
记者了解到,一些污水处理厂缺乏相应的技术指导,调水环节频频出错。经过多日的运行调试,出水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环境。
现状分析
管网不匹配,运行成本高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较快,但规划管网指标与实际建成情况差距较大,建成区域排水管网密度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4.12 km/km2,直接影响污水收集能力和处理效果。
同时,项目前期调查不够,实际流入量远远不够。目前,全省已建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过低,导致资产闲置,环保验收不合格,影响了减排能力。
此外,2008年前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一般执行二级出水标准,与十二五规划要求的一级排放标准相差甚远。当务之急是尽快推动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升级。
据了解,黑龙江省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电费支出占总支出的65.1%。根据国家规定,315kva以上的用电量应执行大工业电价政策,黑龙江省大部分污水处理厂满足执行大工业电价的要求。但是,目前大庆地区除了石油系统的污水处理厂外,都属于一般的工业和商业用电,两种电价相差一年约1亿元。
与此同时,作为市政公共设施的污水处理厂没有得到应有的税收减免。由于缺乏相关政策支持,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成本过高,后续产业链发展非常困难,直接导致已建成项目无法正常生产或在建项目进度缓慢。
有待解决的难题
设施运营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管部门各不相同,多部门交叉管理,形成了“多头治水”的局面。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引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理措施,建立cod减排指标交易平台。建议根据国家对省市减排目标的要求,将各城市减排目标的考核与缴费率挂钩;对于支付不到位的城市,省级财政将通过分配城市的其他财政资金进行调控;通过cod减排指标交易平台,可以有效抑制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促进环保企业健康发展,形成最大的cod减排能力。
黑龙江省环保厅表示,对于不能供水或不能按期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发展改革、财政和环保部门将暂停向污水处理厂所在县发放各种补贴资金,并约谈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黑龙江省环保厅还提出,到2013年底,所有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都要建成投产,正式投产的污水处理厂负荷要达到国家要求。
同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对不能高效稳定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标准的,经营权应当移交给有资质的专业公司,以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率。同时,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处理工艺和排放标准。
此外,在阿什河、安邦河和觉醒河等污染严重的支流新建和在建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超过5000吨,应执行一级排放标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应在2015年底前升级。
标题:黑龙江七市县污水厂建设运营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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