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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水表出错多收工厂水费60万 自来水公司被告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1-03-08 20:03:5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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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老板觉得水表转得太快了,所以他心血来潮申请检测水表,发现误差达到26.7%,于是他起诉了自来水公司,并声称在过去的四年里总共损失了60多万元。由于难以确定水表何时开始出现故障,一审法院判决自来水公司在返回工厂时多收一个月的水费。制造商拒绝受理此案,并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昨天(6月8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双方同意,当水表出现故障时,举证责任应由对方承担。

针织厂:水表误差为26.7%

2004年4月,东莞一家针织厂向黄江镇供水有限公司申请更换水表,水表由黄江镇供水有限公司提供并安装。据了解,工厂的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由水表计量。截至2009年1月18日,水表累计度数为1353696度,向自来水公司缴纳的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合计超过290万元。针织厂的老板李先生觉得水用得太快,但没有向自来水公司提及。

去年1月,在与同事聊天时,李先生再次提到工厂用水很快,而其他工厂在同一批货中用水较少。因此,他再次向黄江镇供水有限公司申请更换水表,并将拆下的水表送至东莞市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测。结论不合格,指示误差为26.7%。测试报告还显示,水表密封良好,没有任何损坏。去年2月23日,李先生向法院起诉黄江镇供水有限公司,要求供水公司退还过去四年多收的近62万元水和污水处理费。

审判将补偿多收的一个月的费用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再次委托鉴定机构对水表进行鉴定,结论仍为不合格,但示值误差为21.6%。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谁主张举证”的一般原则,针织厂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水表一直不合格,四年多没有提出异议。法院称,针织厂在2009年1月发现问题并提出异议,因此判决供水公司退还针织厂当月多收的水和污水处理费共计3780元,并驳回针织厂的其他索赔。针织厂拒绝受理此案,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焦点

水表什么时候开始出故障了

昨天,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双方争论的焦点是水表何时开始失灵以及哪一方提供了证据。

水务公司:谁倡导谁举证

供水公司的律师说,水表是福州水表厂生产的,是免检产品,针织厂签署了安装工程预算表进行确认,可以认为水表从安装到使用是合格的。至于什么时候开始不合格,律师说,根据谁主张举证的原则,针织厂应该举证。

针织厂:水表启动时不合格

对此,针织厂律师邱律师回应称,水表上有“黄江”字样,是福州水表厂黄江供水公司定制的。两份鉴定报告均显示水表密封良好,未进行调整和维修,表明水表在检验前完好无损,打开时不合格。安装工程预算表中的签字仅确认工程合格,不确认水表质量。邱说,根据有关规定,供水企业有责任定期检查和维护水表,因此,当水表开始出现故障时,应由供水企业来证明。

后续行动

推动行业规范的起草

本案涉及垄断部门的计量问题,双方律师表示,本案应该是东莞首例类似案件。

针织厂代理邱律师表示,一审判决不合理,自来水公司多收水费。虽然很难获得多长时间的证据,但它被随机确定为一个月。如果多收的水费没有被发现,它将被退还,这大大降低了垄断部门的非法成本。律师说。

邱表示,虽然该案尚未结案,但它促进了相关行业规范的发展。提起诉讼后不久,有关部门起草了《东莞市供水企业行业服务标准》,明确规定了水表检验和退水费。当安装新的水表时,该市的供水公司将把它们贴上合格的标签,以便将来强制检查。据了解,这一举措已经在贵州和广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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