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偷排威胁饮用水源 广西最大罚单63万元的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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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最大的环境保护罚款(总计625,110元)最近已经实施。
为什么这个非法企业在广西受到最大的罚款?环境保护部门如何调查和收集证据?什么是企业的非法活动,造成了什么样的环境损害,有什么反响和反思?中国环境新闻记者近日就此案进行了深入采访。
右江水质紧急
6月14日6: 00,南宁市隆安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姜妍右江百色平果与南宁市隆安交界处发生野生鱼浮头和少量死亡事件。
龙安县环保局立即赶到现场对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水质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三级水质要求。
当天9点30分,隆安县环保局向县政府报告了相关情况。11: 00,县政府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从14: 30到17: 00暂停龙安县供水。17时,卫生防疫部门在检测报告出来后恢复供水。初步调查表明,平果县水质异常主要是由污水排放造成的。
6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南宁市环境监测站和隆安县环境监测站对右江19个监测断面的水质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其ph值和高锰酸盐指数均达到地表水三级标准。氨氮监测结果表明,除姜妍码头和三水轮渡北岸外,监测值均达到三级标准。氨氮超标水样的高锰酸盐指数也较高,表明该污染事件具有有机污染的特征。
经初步调查,发现平果县凯特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特公司”)附近地下洞穴的污水进入右江,具体情况仍需进一步调查。
6月15日,平果县人民政府下令凯特公司停产。凯特公司6月15日停止进料,6月17日晚因生产过程完全停产。
同时,由于南宁地处邕江中上游,大部分饮用水来自邕江,邕江水质受上游左江和右江控制。左江、右江一旦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沿海、南宁及下游城市的饮用水质量将得不到保证。
右江龙安段的污染事件震惊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自治区主席马伟对此十分重视。6月15日,他指示:“请自治区环保局协助南宁市查明污染源,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随着调查的深入,情况逐渐明朗。6月17日,马伟再次发出指示:“请继续调查污染源,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局长梁斌等领导先后带领相关人员到龙安县、平果县现场协调部署调查工作。
6月21日上午,由于污染群的下移,南宁市三江口下游邕江溶解氧低于地表水三级标准,污染河段约130公里,但暂时不会影响南宁市的取水和供水。这时,南宁已经制定了供水应急预案。非法证据是确凿的
6月17日凌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总队、百色市环境监测支队、平果县环保局的环保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凯特公司,发现凯特公司有拆除埋地管道的迹象。
根据这条线索,执法人员于6月17日至20日在凯特公司厂区内及周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及相关处理,发现凯特公司设置了私人排水管,将生产废水秘密排入地下洞穴。
该公司已拆除厂内污水管(钢管)78.95米,已拆除厂外污水管(铁管)81.2米。环境执法人员应分别编号和登记。
执法人员发现,工厂内约164.25米的地下污水管(钢管)和工厂外约83.8米的地下污水管(铁管)没有存放在工厂内的可见场所。
此外,环境执法人员还发现,企业有稀释排放的非法事实,以逃避监管,因为他们不能达到排放标准。
环境执法人员对这些案件进行了大量详细和彻底的调查。在询问凯特公司执行董事时,他承认自公司今年6月7日恢复生产以来,从6月10日至6月13日,已有约800吨生产废水通过地下污水管道排入地下洞穴。
环境监测人员在拆除排水管时对回流废水进行采样分析,结果显示凯特公司窃取的废水cod浓度约为48000毫克/升..
经环保执法人员综合分析,根据生产情况、各污染控制设施的废液池大小及现有废液量,估计凯特公司的生产废水被盗量接近公司人员被盗量。
环保部门多次向企业提出要求
凯特公司是深圳凯顺达实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收购平果酒厂酒精厂后成立的,原酒精生产能力为15000吨/年。在生产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在对原有工艺和设备进行整改后,于2004年1月进行了试生产。
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凯特废水处理技术改造项目于2004年6月开工建设,2004年9月试运行(规模3万吨/年)。2005年9月,自治区环保局批准凯特的3万吨/年木薯酒精项目通过环保阶段验收。
在3万吨/年木薯酒精项目环保验收的基础上,凯特公司于2005年10月开始增加生产负荷,并进行5.5万吨/年的试生产。2005年12月底,该项目通过了自治区环保局的竣工验收。
鉴于凯特公司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有效处理木薯和糖蜜产生的酒精废液,企业将酒精废液抽到工厂后方的山上进行农业灌溉。农业灌溉用地属于喀斯特地貌,酒精废液容易渗入溶洞,排入右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采纳了百色市环保局的建议,2007年2月,百色市环保局负责平果凯特生化有限公司环境监管职能的批复明确要求凯特公司不得将糖蜜作为酒精生产的原料;立即停止厂区附近的土壤酒精废液污水灌溉。
此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总队、百色市和平果县环保局多次要求凯特公司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的管理要求。以此为例开展警示教育
经核实,凯特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是:未经环保部门同意,在原料中添加糖蜜;在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时,弄虚作假,制造污染控制设施运行正常的假象;设置私人排水暗管,800吨未经环保设施处理的过量酒精废液通过暗管排入溶洞,导致右江水质恶化。
凯特公司私自设置暗管,利用洞穴窃取排水,拒绝现场检查,并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很大的主观恶意。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关于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62.5110万元,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向溶洞排放污染物,停业整顿,拆除暗管。
目前,该企业已经执行了这些处罚并支付了所有罚款。
随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和“绿色信贷”要求,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通报了相关情况。金融机构将根据上述内容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向被处罚单位发放贷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指示平果县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此次事件进行分析总结,并要求平果县政府吸取此次事件的经验教训,以凯特污染事件为例,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预警教育,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规划和管理,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确保辖区环境安全。根据干部管理的原则,平果县纪委、监察院责成平果县环保、安监、经贸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成环保、安监、经贸部门向平果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和绩效承诺。
迫切需要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
为什么这家公司得到了广西最大的一张票?据业内人士分析,企业除了造成严重的污染损失和不良影响外,还有逃避环境监管的主观意图。调查显示,凯特公司擅自设置三条暗管非法排污,存在主观意识上的逃避监管行为,完全出于企业的主观恶意。
但该人士称,凯特公司是一个重污染、高风险的化工行业,其废水排放至右江,存在明显的环境安全隐患。
他认为,安全监管部门应对凯特隐藏的污水管道穿越酒精装卸区造成的安全生产隐患负责;经贸局对凯特生产经营的技术改造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指导;环境保护部负责监督凯特未经授权生产废糖蜜以及未能及时发现埋地管道中的污水。
企业“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环保部门,妥善处理此案为广西今后的案件处罚树立了“标杆”。
一方面,该案表明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以及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心和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一些企业的运气;另一方面,各大媒体对此案的报道起到了提高人们环保意识、扩大社会监督和警示相关企业的作用;此外,向金融部门通报案件处理结果将导致企业无法获得贷款,这将扼杀其再发展的生命线,并大大增加其非法成本。
记者在采访环保部门时了解到,基层环保部门人员少、设备落后、能力建设严重不足,影响了日常监管和执法。在一些紧急情况下,环保部门经常扮演“消防员”的角色。如何全面提高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管理,实现环境的可预防、可控制和防治相结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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