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拟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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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记者从嘉兴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嘉兴市,下同)制定的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已经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批准。继去年11月对我市居民生活用水水价进行分步测算后,对超计划的大型非居民生活用水户的用水也将实行累进加价,累进加价最高可征收现行水价的三倍。
为什么不按计划用水
实行累进加价?
嘉兴虽然地处江南水乡,但却面临着水资源短缺和水质恶化的双重制约。据市建委市政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嘉兴人均水资源量为365.7立方米,仅为全省人均水资源量的三分之一。“不仅如此,嘉兴也是一个缺水城市。嘉兴市地表水三类水不到10%,四类水达到30%以上。”该工作人员表示,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适度超前供水能力的优势将逐渐消失,水资源短缺问题将日益突出。
市物价局副局长张表示,自去年11月1日起,我市调整了城市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市民将不得不为更多的水支付更多的费用。“经过对城市居民水价的逐步测算,它在我市节水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张表示,居民用水量仅占城市总用水量的40%,而非居民用水量占60%。「对非居民用水实施超计划累进加价后,节水效果将更加明显。」
“超计划(固定)用水累进加价费的征收范围暂定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接入区,征收对象为承担城市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张告诉记者,具有学历的教育学校和城乡一体化二级供水管网的用户已经暂停取水。
累进加价后,
如何收取水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嘉兴市超计划(定)水价加价的批复》,超计划(定)水价实行累进加价标准为:超计划(定)水价的20%(含)以内,按现行水价执行;超计划(定额)在30%(含)以内的,累进部分按现行水价的两倍收取;超计划(定额)超过30%,累进部分为现行水价的3倍。
据了解,目前一般工业企业的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4.20元(下同),其中城市供水2.20元,污水处理2.00元。如果一个工业企业的年用水定额是100万立方米,但企业的实际用水量超过定额,达到130万立方米,那么企业在实行超计划(定额)逐步增加用水量后,将支付多少水费?
张为记者计算了一下账目。该企业缴纳的水费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所有用水户都要缴纳水费,即130×4.20 = 546万元;第二部分是定额20%以内的用水量按现行水价的1倍缴纳,即20 × 2.20 × 1 = 44万元;第三部分,计划用水30%以内的用水量按现行水价的两倍支付,即10 × 2.20 × 2 = 44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必须每年支付88万元的额外水费."张对说道。
同时,记者还获悉,超计划(定额)用水逐步增加的收入将主要用于节水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节水设施建设和水平衡测试补贴、节水管理和奖励等相关事宜。
标题:浙江嘉兴:拟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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