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不缴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最高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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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未按规定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处以应缴金额1至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目前,全省年污水排放量为22.7亿吨,平均日排放量为622万吨。去年全省新建的99座污水处理厂将于今年年底建成投产,届时全省污水处理厂总数将达到147座,总投资近160亿元。
记者高伟
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全文]
标题:辽宁:不缴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最高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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