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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民间团体向供水私营化说不!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1-04-12 17:27: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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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企业掩盖私有化?公民社会拒绝供水私有化![本报陈慧思撰文] 250位民间社会组织和公众人士出席的“水法案公开理事会”对供水私有化说:“不行!”马来西亚反对水私有化联盟今天在马来亚大学举行了“水法案公众咨询会议”。与会者认为《水法》和《国家水利委员会法》美其名曰“供水企业”,但实际上隐藏了“供水私有化”的隐秘议程。一旦国会批准这项法案,它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并填满少数人的口袋 基于这个原因,他们在立法会达成共识,不能接受两项已确立的大型水费法案,并主张遵循“供水是基本人权”、“公共供水”和“供水不是牟利的原始产品”的大原则,修改有很多问题的水费法案。 马来西亚反对供水私有化联盟组织的“水法案公开理事会”的目的是收集公众对这两项水法案的意见,以便能够在今年3月提交国民议会进行一读之前向能源、水和通信部提出这些法案。 去年11月7日,能源、水利和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两项供公众检查的水法案,获得了公众的认可。与会者期待林静仪部长采纳公众意见,以消费者的利益为首要和最终考虑,实施水政策 来自许多社会运动团体、工会、环境保护组织、消费者组织和其他民间社会组织的代表出席了今天的公开审议会议,其中包括马来西亚反对供水私有化联盟协调员查尔斯·圣地亚哥、马来西亚工会秘书长拉贾塞卡兰和马来西亚消费者协会联盟副主席k.koris。和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特·西亚恩、涉谷区议会议员郭素珍、人民正义党代理主席赛·胡仙·阿里、副主席西瓦拉萨等 今天上午,水利局局长刘志宝(左)也应邀解释了《水产业法》和《国家水务委员会法》的内容 该法案的精神与供水的目标背道而驰。著名经济学家和反私有化运动人士圣地亚哥说,供水是一项不妥协的基本人权,不应被视为一种营利的原始产品 营利公司和供水目的之间存在本质冲突;因此,供水经营权不应由营利公司获得,而应由公共机构控制 马来西亚反对供水私有化联盟认为,供水私有化的后果是不可想象的。由于营利公司只对股东负责,而不对消费者负责,可以预见,水费将会上涨,用水权将被剥夺,消费者将无法获得清洁水。 穷人将是供水私有化的最大受害者 圣地亚哥(左)说:“虽然林静仪坚持认为该法案的方向是‘供水企业’,而不是‘供水私有化’,但该法案的原则可以说为私有化打开了渠道。”这两项水费对水务公司有利,其内容与国家供水服务和污水服务行业的政策目标背道而驰。 “我们向部长建议‘确保供水不被私有化’应该包括在法案中,但是部长不置可否 如果能源、供水和通讯部的目标不是供水私有化,为什么不这样做?国家供水服务和污水服务行业的政策目标包括:第一,创造一个有利的监管环境,帮助水运营商或公司长期保持其前瞻性;二是做好监管工作,确保消费者在水务行业建设中获得平等利益;第三,提高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四、在所有水经营者或公司中,要实现负责任、诚实有效的管理制度,等等 圣地亚哥认为,该法案的内容给了部长太多的权力,这直接损害了拟议中的国家水委员会的独立性和水论坛的有效性 “只有将政治家和行政人员分开,才能创造透明度 目前,槟榔屿、柔佛、凯兰丹和雪兰莪的供水已经私有化 圣地亚哥透露,帕杭、森美兰、马六甲和皮克斯也显示出私有化的迹象 其中,槟城的“私有化”采用“公私合作”模式,即槟城税务局控制50%以上的股份 其商业模式已成功地为槟榔屿人提供了马来西亚乃至世界上最便宜的费用,其年利润可达4000万至500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这是与会者一致赞赏的实践模式 与会者一再重申,供水是一项基本人权;为人民提供干净的水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供水经营权必须归公共机构所有 (独立新闻在线)

标题:马来西亚民间团体向供水私营化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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