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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圆明园事件看环评软肋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1-04-22 18:38:3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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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的防渗工程被“拆了又破”,挂在那里 到目前为止,圆明园管理处还没有发现任何机构愿意对该项目进行环境评估 虽然国家环保总局“已要求圆明园管理处在40天内提交环评报告”,但就目前情况而言,形势的发展并不乐观 圆明园防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难度大,涉及面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直接关系到该工程的“生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必须对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愿意冒险去迎接“烫手山芋”。这似乎是合理的 然而,这种多愁善感已迫使圆明园环评走入死胡同 因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环境保护部门只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的环境评价单位进行的环境评价,无权指定环境评价单位 因此,如果圆明园自己找不到环评机构,限期提交环评报告的最后通牒将成为一纸空文本 即使有些机构愿意就防渗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我们如何确保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是公平和科学的呢?建设单位独立寻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规定,原本是为了确保环境影响评价不受行政压力,客观公正,减少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 但是,这个系统的设计可能会带来问题 由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评价行为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它具有一定的“取民之财,除害之利”的含义。同时,也要衡量利弊,这可能是受委托方(投资者)利益的引导,这使得其公平性具有内在缺陷。 事实上,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质疑经常发生 近几个月来,深圳南山区“西通道深圳侧连接线”沿线的居民与当地环保部门和环境评估单位就环评报告的可信度进行了多轮辩论:环评单位提交的报告称,道路建设不会造成环境污染“超标”,根据当地居民的计算,污染确实存在 审批单位只接受建设单位出具的环评报告,显然不能说服公众 然而,相关制度并未界定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反对意见或不同意见被有意或无意地过滤掉 在这种情况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必然会受到批评 圆明园事件进入公众视野纯属偶然;日前,据报道,南京紫金山改扩建工程因砍伐树木和破坏植被而受到批评,但该工程尚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为什么这么多项目在没有环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有多少类似的事件没有被注意到?环境影响评估法已经实施了将近两年。为什么不遵守的现象经常发生?原因是违法成本低,违法行为多 惩罚的软弱使罪犯无所畏惧 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可以做的就是停止环境评估工作 逾期环评罚款仅为5万-20万元 与几千万的项目资金相比,这确实是一个小数目 此外,这笔钱的最终付款人不是相关责任人或企业,而是纳税人 即使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也能换来数亿元的损失和不可逆转的环境破坏吗?圆明园事件可以说是一个标本。让我们认真反思这一切,重新审视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估制度 可以说,《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制度的出台并不容易 由于相关部门难以达成共识,环评法草案几乎流产 到目前为止,国家环保总局原局长曲也认为,一些部门和个人之所以强烈反对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是因为建立了民主决策制度,增加了工作环节,制约了本部门的权力,不能随意决策。 然而,如果环境影响评估没有严格的约束力,如果环境影响评估机构不能成为一个真正公平和中立的机构,限制权力部门为所欲为,保护公众利益,这可能是一个判决空.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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