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开发公告四项投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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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开发:董事会决定宣布,南海开发有限公司将于2006年1月20日召开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一、通过设立南海废物焚烧发电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议案:项目公司由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大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50万元,持有70%的股份。二、通过签署《南海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意向书》(草案,尚未签署):佛山市南海区市政管理局同意本公司承接项目一期、二期垃圾处理服务合同,将项目一期资产移交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建设项目二期,并根据双方协商结果修改上述垃圾处理服务合同。项目一、二期总加工规模初步确定为2050吨/日,项目运行期为30年。三、通过签署《丽水市自来水厂资产转让与供水合作合同补充协议》议案。四、通过二期扩建工程第二水厂部分配套管线调整的议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2006年1月24日)
标题:南海开发公告四项投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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