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鸿成水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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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对象基本情况(一)关联交易概述根据江西宏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以及公司董事会2005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和计划,公司将顺应政策和市场的变化。 在保持收入稳定持续增长的同时,积极推进新的开发项目,在原有项目资源的基础上,将水产业链延伸到污水处理等相关产业领域,稳步向省内外其他城市和地区扩展,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根据上述企业发展思路,本公司与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决定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九江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51%的股权。(2)交易对象九江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九江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是经九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九江市建设局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授予特许经营权的公司。公司于2005年3月9日取得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604001238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600万元。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32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江西中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资9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深圳金达来环保有限公司出资3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九星路105号。法定代表人:李军,公司批准的经营范围为:污水、垃圾处理工程设施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及工程咨询;工业发展;污水和垃圾处理配套设施的开发和销售。公司(乙方)于2005年3月15日与九江市建设局(甲方)签订了《九江市老官塘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协议》。本协议的主要内容是:“特许权定义:甲方授权乙方在本特许权协议有效期内独家设计、融资和建设污水处理厂;拥有和经营污水处理厂;根据本特许协议使用土地;根据2005年3月15日乙方与九江市建设局授权的九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排水服务协议》的规定,进行污水处理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特许期正常终止后,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和土地使用权证将免费移交给九江市建设局或其指定的单位。...合同期限:特许期为特许协议生效之日起26年(包括1年建设期和25年运营期,不包括试运行期和建设期宽限期)。本特许权协议的生效日期为本特许权协议的正式签署日期。特许经营期内,经双方同意并经九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特许经营期可以延长。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氧化沟污泥处理工艺。项目总投资预计为7387万元。二。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向独立董事说明了本议案的具体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公司四位独立董事批准了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1.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九江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关联交易合理可行。它保证了公司新利润增长点的形成,有利于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推动了公司在水产业链中的扩张,为公司的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是合法、规范和公平的(1)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已履行其避免在董事会投票的义务。因此,本次交易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投票程序是合法的。它有效地保护了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不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2)本次关联交易以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钟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基础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合法、公平,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3.因此,我们同意此关联交易。三。表决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在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后,所有非关联方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见公司公告第。详情见2005-015)。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Iv .关联方及相关关系介绍(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国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江西省南昌市桃园小区1区21-A栋:3600万元成立日期:2003年4月16日主营:自来水供水;污水处理及给排水相关业务;城市固体废物处置(国家特殊废物除外)。(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由于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是由南昌市公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南昌市公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外,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胡国光先生。因此,收购九江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51%的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五、本次交易定价政策与按照本公司委托的具有实施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钟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九江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11月30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结果确定了交易价格。根据钟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钟磊审字[2005]第2057号《审计报告》,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收购九江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净资产51%,即1326万元。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收购后,公司依法承担九江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51%的股权和九江老鹳塘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全部接管。公司不仅可以延伸水产业链,进入污水处理等相关产业领域;而且也保证了公司新利润增长点的实现,公司资产结构的有效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做大做强宏城水务产业,为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扩大企业的影响力,为公司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七、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八、交易完成后将不再产生类似的关联交易。九、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同业竞争。十、钟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审计报告》(钟磊审字[2005年第2057号)。11.参考文件目录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决议2、独立董事签署并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3、钟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钟磊审字[2005年第2057号)。特此宣布。江西鸿成水务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12月22日(上海证券报)
标题:江西鸿成水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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