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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李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告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3-04-06 11:20:3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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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贵州李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李三”或“发行人”)应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1号)的规定执行。[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04号)。[141),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则(中国证监会令第141号。[证监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国证监会[[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国证监会[[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网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监发[2018]40号,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第4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贵州李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告

本次发行的首次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其网站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网下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网下电子发行的具体内容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按照市值认购。请投资者阅读本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贵州李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告

1.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和网下订阅、支付等环节发生了重大变化。投资者被要求关注这些变化。主要变化如下:

(一)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下简称“深港证券”)应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考虑市场环境、发行人经营状况、发行人所在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35元/股,线下不进行累计竞价询价

贵州李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告

请投资者于2020年4月16日(交易日)以每股7.35元的价格进行网上和网下认购。认购不需要认购基金。本次网下发行和网上申请的申请日期均为2020年4月16日(T日)。其中,离线订阅时间为9:30-15:00,在线订阅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完成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参与初步询价的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购买价格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相同购买价格配售对象的购买数量从低到高排序,按照相同购买价格和相同购买数量的购买时间从晚到早排序。报价最高的配售对象的报价应剔除,剔除的采购数量不得少于总采购数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和建议采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当最高申报价格与固定发行价格相同时,该价格的申报不会被剔除,剔除率小于10%。被拒绝的部分不得参与离线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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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购买新股的意向,不得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购买新股。

(4)线下投资者应根据《贵州李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网下配售及网上申购新股结果公告》(以下简称《首次网下配售及网上申购股票结果公告》),于2020年4月20日(T+2)16:00前足额、按时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在线投资者每天都会被分配许多新股。请分别支付每股新股票。如果在同一天分配了多股新股,如果只汇出了总额,合并付款将导致无法入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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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资者申请新股并中标后,应根据首次配售结果公告和网上中标结果履行出资义务,确保其资本账户在2020年4月20日(T+2)之前拥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资金的转让应当符合投资者所在地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当线上线下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70%时,线上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

(五)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6)有效报价如果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线下配售投资者未按时足额支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根据《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要求,如果线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45条和第46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协会将对其进行6个月的黑名单处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协会将线下投资者列入黑名单,或在《业务规范》第45条和第46条规定的两种(含)以上或两种以上单一情况下放置对象。线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在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45条第(9)项“提供有效报价但不参与认购”或第46条第(2)项“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情况,且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并及时整改,且整改报告在项目发行上市后10个工作日内自愿提交的,可免交一次性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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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网上投资者在连续12个月内连续3次成功后未能全额支付,则自结算参与人最后一次宣布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内(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网上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上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豁免数量按照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豁免数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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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最近的表现波动很大。发行人2019年营业收入为8.837827亿元,同比增长22.35%。2019年母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较低值)为13177.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74.43万元,增幅为51.41%。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4735.5万元,同比增长3.02%。2020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为2584.6万元,同比增长18.76%。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增长迅速,主要得益于公司产品销售的持续增长等因素。但是,如果未来客观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发行人无法持续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发行人的整体经营业绩将不可避免地受到不利影响,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的波动。提醒投资者注意发行人业绩波动的风险,谨慎购买,理性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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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仔细阅读2020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贵州李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T-1)。

重要提示

1.贵州李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20]561号批准其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74万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深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李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为“贵州李三”,股票代码为“603439”。此代码适用于此问题的初始查询和离线订阅。本期在线订阅称为“三力订阅”,在线订阅代码为“73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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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发行通过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网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面向持有一定市值的上海非上市a股和非上市存托凭证的公众投资者的网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线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线下不进行累计竞价。深港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认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初始询价和网下发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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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0,740,000股。本次发行的都是新股,没有旧股转让。回调机制启动前,线下发行初始数量为2851.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发行的股票初始数量为12,222,000股,占总数的30.00%。

4.对这一问题的初步调查于2020年4月10日完成(T-4)。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的基本面、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状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35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7倍(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为:母公司2019年股东应占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扣除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非经常性损益后,差额四舍五入);

(2)20.42倍(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将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减去经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非经常性损益,并四舍五入)。

5.如果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9439.90万元,扣除发行成本6259.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3848.10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拟用于本次发行项目的投资金额23648.10万元。

6.本期的离线和在线申请日期为2020年4月16日(T日)。任何分配对象只能选择离线或在线申请。

(1)离线订阅

本期的离线订阅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T日)9:30-15:00。离线订阅缩写为“贵州李三”,订阅代码为“603439”。只有那些在初始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本期的离线认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列表见“附表:配售对象初始询价”。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离线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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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上输入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申购记录。认购记录中的认购价格为7.35元/股,认购数量为首次询价时申报的有效计划认购数量。当参与离线认购时,投资者不需要支付认购资金。线下投资者输入所有参与购买的有效要约配售对象的购买记录后,应一次性全部提交。线下认购期间,线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认购记录,但以上次提交的所有认购记录为准。参与首次询价报价的任何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再次参与网上认购新股,导致网上认购无效的,投资者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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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对象在认购和持股方面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能按要求提供资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申购或认为申购无效。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线下投资者应对配售对象填报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造成的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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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进一步检查线下投资者和托管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售情况。线下投资者应根据需要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清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他们拒绝合作或他们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消除上述禁止的情况,主办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他们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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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线订阅

本期在线订阅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9: 30至11: 30和13: 00至15: 00。投资者于2020年4月16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于2020年4月14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个交易日)在上海市场持有一定市值的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外),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购买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购买新股的意向,不得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购买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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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应根据其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购买额度。网上认购金额根据投资者在2020年4月14日(含)之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每日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的开户时间少于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市值。市值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的购买。每10000元的市场价值可以购买一个购买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购买限额。每个认购单位为1000股,认购数量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份数的千分之一,即12000股,且不得超过按市值计算的最高认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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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期内,投资者应按照委托购买股票的方式,按固定发行价格填写订购单。一旦宣布,该法案不能撤回。

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参与网上公开发行的购买。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购买同一新股,或者多次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参与购买同一新股的,该投资者的首次购买视为有效购买,其余视为无效购买。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一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确认同一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原则是,证券账户登记数据中的“账户持有人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相同。证券账户登记数据以2020年4月14日(T-2)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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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为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证券公司再融资担保证券附属账户的市值合并为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

(3)在线和离线投资者的认购和支付

2020年4月20日16:00前(T+2),线下投资者应根据《首次配售结果公告》和《网上中奖结果公告》披露的首次配售金额,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配售对象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在线投资者每天都会被分配许多新股。请分别支付每股新股票。如果在同一天分配了多股新股,如果只汇出了总额,合并付款将导致无法入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贵州李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告

网上投资者申请新股并中奖后,应根据2020年4月20日(T+2)公布的首次网下配售结果和网上彩票结果履行支付义务。网上投资者进行支付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2020年4月20日(T+2)末,成功投资者应确保其资本账户有足够的资金认购新股,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承担。

贵州李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告

线下和线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推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少于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暂停本次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有效报价如果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已获得首次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如果网上投资者在连续12个月内连续3次成功后未能全额支付,则自结算参与人最后一次宣布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内(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网上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上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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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期的离线和在线订阅将于2020年4月16日15:00截止。认购完成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整体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调机制,以调整网下和网上发行规模。回调机制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中的“一、(五)回调机制”。

8.本次发行股票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或网下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9.见“六。暂停发行”是指可能暂停本次发行。

10.该公告仅简要解释了股票发行,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4月8日发布的《贵州李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意向书摘要》(T-6)。本次发行意向书全文及相关文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查阅。

11.已发行股票的上市将另行公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将及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敬请投资者关注。

标题:贵州李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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