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 : 中国环保产业发展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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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改革开放40年,伴随我国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中国环保产业从无到有,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重要、有效的物质和技术支撑。在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下,未来的环保产业将担负起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产业经济绿色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征程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本文从改革开放40年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历程中,撷取若干具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性节点,依此梳理环保产业的发展脉络,既是对过去的总结,更是为从中汲取未来前行的力量,以此纪念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
一、环保产业随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应运而生
1972年6月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后,环境问题引起了我国高层决策者的重视。1973年8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32字方针,颁布了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由此,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开始起步。1973年11月,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建委、卫生部联合批准颁布了我国第一个环境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为开展“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保护环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979年9月,五届人大十一次常委会通过新中国的第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随后,《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专门性法律和标准陆续颁布,环境保护的法律框架初步形成。
1983年,全国第二次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三大环境保护政策。1986-1990年,首个环境保护五年规划《“七五”时期国家环境保护计划》颁布实施,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工业污染防治为重点,提出了环境容量约束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
在法规、政策的引导下,各地区、各行业在工业污染治理、“三废”综合利用、城市消烟除尘等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研发、设计、制造环保设备和“三废”综合利用的机构。与此同时,随着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一些村办、乡办企业自发地投入到环保设备的加工制造中来。我国环保产业的发源地——江苏宜兴高塍镇,就是从一个村办企业加工水处理填料为起点,一步步发展成为国内著名的环保设备生产制造基地。这一时期,适应环保工作和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尚无计划指导、政策扶持和管理的环境中,环保产业处于自发、无序的萌芽发展状态。
20世纪80年代初期,环保部门意识到发展环保工业的必要性,开始筹备成立环保行业的社会组织。1984年11月,经国家经济委员会批准,中国环境保护工业协会正式成立。当时全国已有近千余家环保设备生产厂家,他们作为中国环保工业的先驱,被初步组织起来,自觉地为环保事业和经济建设服务。1989年国家环境保护局发文组织开展的第一次全国环保工业调查(中国环境保护工业协会提供技术支持)结果显示,1988年,全国从事环保产品生产的企业1928个,实现工业销售产值38亿元,销售利润8.3亿元。产业内容以治理设备的加工制造为主,产品主要集中在“三废”的末端治理和综合利用。
1988年6月22日,时任国务委员、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宋健首次提出发展环保产业的问题。“环保产业”作为一个新的概念,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
二、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环境保护产业的若干意见》为环保产业发展指引了方向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进入第一轮重化工业时代,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型污染加剧,环境污染的结构型、复合型和压缩型特征开始显现形成。伴随经济粗放式快速推进,工业污染和生态破坏总体呈加剧趋势,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凸显,一些地区流域、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经制约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甚至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
在这一阶段,国家提出抓重点流域区域,以重点带全面的污染防治工作思路。199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流域性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明确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1996年开始实施《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对流域性水污染、区域性大气污染实施分期综合治理。先后确定了“九五”期间全国污染防治的重点地区,即“三河”(淮河、辽河、海河)、“三湖”(太湖、滇池、巢湖)、“两控区”(二氧化硫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一市”(北京市)、“一海”(渤海)。同时提出了“一控双达标”的环保工作思路,即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20世纪90年代,我国污染治理从以末端治理为主向关注全过程控制转变,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得到快速发展。1993年10月第二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提出,我国工业污染防治要从侧重于污染的末端治理逐步转变为工业生产全过程控制。1997年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将清洁生产纳入已有环境管理政策。2002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清洁生产促进法》。此外,通过综合运用环保规划、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强化环境影响评价,逐步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手段,环境管理全过程控制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
这一时期,国家加大了环境保护的投资力度。“九五”期间,我国环保投入达3600亿元,为“八五”时期的1.8倍,1999年我国环境保护投入首次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1998-2000年,中央财政增发国债资金,加大了城市环境保护投资力度,共安排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河三湖”污染治理、北京市环境综合整治、环保设备国产化等项目543个,总投资1622亿元。其中利用国债460亿元,带动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烟气除尘、脱硫的技术装备研发、设计、制造,以及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的快速发展,推进了环保技术装备的国产化。国家环境保护局于1991年开始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的筛选与推广,于1996年启动开展环保产品的认定工作,对于促进环保技术的开发应用、提升环保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规范市场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标题:砥砺奋进 : 中国环保产业发展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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