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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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混合溢流污染严重制约了我国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已成为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处理中不可回避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美国早在世界上就开展了cso污染控制,在减少cso污染物和修复受损水体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简要梳理了中美两国合流制排水系统和溢流污染控制的概况,并对两国控制cso污染的法律、法规、政策、控制方法、标准及相关规划进行了对比分析,以期为中国cso污染控制的有序推进提供参考。
合流制污水溢流(cso)污染控制是许多地方水环境治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特别是对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大中型城市而言。cso污染控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近年来,国家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加大了对合流制溢流水污染的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黑臭水整治指南》也将cso列为整治方案编制范围要求中的点源污染之一。毫无疑问,cso污染控制已成为我国黑臭水体修复和海绵城市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于cso污染控制,国内许多城市如上海、昆明等都进行了研究和实践,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总的来说,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和保障、标准规范的约束和引导、规划布局的科学合理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或缺乏共识。
美国是世界上较早系统实施cso污染控制的国家之一。几十年来,一直围绕cso污染控制法律政策体系建设、基础研究和工程实践,在减少溢出污染物和修复受损水体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发达国家在这一领域的发展历史、行动、经验和教训无疑是发展中国家的重要参考。通过比较研究,我们可以少知道,少走弯路。
1联合排水系统和溢流污染控制概述
19世纪中期,管道排水系统开始在美国广泛建造,许多城市,尤其是大城市,采用了直线组合系统。到20世纪中叶,大量城市开始建设污水处理厂,原有的排水系统被截流分流系统所改造。联邦和地方政府一般不再提倡建设新的联合管道。截至2004年,美国32个州共有746个地区,为4000多万人提供服务,总长度约为225,000公里,其中大部分位于东北部和大湖区,也分布在其他发展较早的城市,如亚特兰大、旧金山和西雅图。除了一些面积和合流面积比例较小或改造相对简单的城市外,美国很少有城市,尤其是大城市,进行过完整或大规模的雨水和污水分流改造。例如,纽约和费城仍有超过70%的合流区。
从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美国的点源污染得到了整体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和cso污染的修复工作逐步加强。美国每年排放约32亿立方米的溢出污水。根据美国联邦环境保护署(EPA)2000年的估计,如果溢流量控制要求达到85%,至少需要投资506亿美元,占排水设施总投资需求的27.9%。经过几十年的治理,美国的cso污染控制总体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例如,2014年,大湖区七个州54%的年溢流流量得到控制;一些典型的城市,如纽约和波特兰,分别实现了80%和96%的年溢出控制率。科罗拉多河州丹佛市结合当地自然和城市排水系统的特殊条件,随着城市的更新和发展,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了合流制分流改造。然而,时至今日,cso污染仍是美国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不同地区发展水平的差异也很大。许多城市仍在通过推广gi和制定长期计划来实施更经济有效的污染控制。
与美国类似,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在我国早期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相关的排水系统改造工作也随着城市的发展而进行。一些城市在长期实施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改造效果有限。据2016年统计,我国仍有10.9万公里的合流制管道,占排水管道总长度的18.8%,分布在31个省级行政区域(港、澳、台不在统计范围内)。许多大城市,尤其是它们的中心城市,拥有更高比例的组合系统。例如,北京二环路内近一半的管道是组合系统。此外,由于许多城市存在严重的混接和错接现象,实际管网情况可能更加复杂,合流制问题也更加突出。
20世纪90年代,上海率先开展了cso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并在随后的苏州河治理二期工程中设置了5个合流储水池;为缓解滇池污染,昆明于2010年开始设计建设16个合流储水池;广州已开始建设中国第一条深埋隧道工程——东濠涌试验段。随着近年来黑臭水体的改善和海绵城市建设的推进,常德、池州等城市逐步开展了蓄水池、绿色基础设施等“灰绿结合”的实践探索。尽管如此,中国仍有许多城市对如何解决cso污染问题感到困惑,尚未制定长期有效的战略或仅进行初步规划和地方项目实施;一些龙头城市也暴露出已建成项目中的溢流量或污染负荷降低率低等问题。总体而言,中国目前的溢流污染控制水平与美国仍有明显差距。
2cso污染控制系统保证
有序推进cso污染控制离不开有效的制度保障,其中法律、法规、政策和控制手段是cso污染控制制度保障的关键。
2.1法律、法规和政策
法律、法规和政策是cso污染控制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本文通过对相关历史资料的梳理,总结了两国在国家层面颁布的一些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时间节点和相关的核心内容如图1所示。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美国联邦政府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为cso污染控制立法和配套法律政策,同时结合相关研究和实践,不断补充和完善,逐步明确了cso控制的一般原则,提出了制定长期控制计划等基本要求,并着力推进21世纪后控制策略的“绿色化”。相对而言,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合流制长期被忽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滞后近30-40年,排水系统规划改造政策在进入21世纪后逐步出台。近3~5年来,国家在防排水、防涝、防污染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政策中,逐渐重视民间组织的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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