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中公众参与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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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迅速。然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环境污染日益突出,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已成为我国农村发展过程中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
农村污水处理是一项基本的公共需求,它不仅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的重点和难点,也关系到我国整体水环境的可持续改善。然而,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合作和参与。作为污水处理项目的主要受益者——农村居民,他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是推动生活污水处理的力量之源。
基于此背景,笔者选取了浙江省8个典型样本村进行实地调查,以座谈会和深度访谈为主要方法,辅以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现状,分析公众参与农村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公众参与农村污水处理的合理对策和建议,为浙江省和我国其他省份的农村污水处理提供参考。
一、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公众参与的现状及问题
1.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公众参与现状
近年来,浙江省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然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不容乐观。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主要由厨房污水、生活洗涤污水、厕所冲洗污水和水产养殖污水组成。污水排放具有季节性,夏季大,冬季小,污染物种类多。与城市污水相比,农村生活污水分布广泛,水质差异大,污染浓度高,处理难度大。例如,安吉县饮用水水源大多位于山林中,农民分布不均,农村污水处理难度也相应增加。
在浙江省农村污水处理建设中,公众参与意识不断觉醒,参与程度不断加深,参与方式趋于多元化。然而,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公众参与水污染控制仍处于起步阶段。为此,浙江省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在村干部、村组领导、村代表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的帮助下,让村民尽可能多地参与项目的信息披露、宣传动员、方案设计、项目用地、项目建设和系统运行维护,以提高村民对项目的认识和参与。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水污染控制的监督。具体做法是:
(1)通过县市组织发放宣传册、广告牌。
(2)设计污水管网走向时,设计单位对村庄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受影响村庄的未来发展规划,在分散的村庄设计污水终端位置时听取村民的意见,尽量避免占用农田,通过村委会与村民的沟通协商,确定污水处理管道和终端的走向和位置。
(3)每个行政村由懂技术的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在污水处理施工前,将对各村成立的监理小组进行讨论和培训,重点是施工的工程特点和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监理内容。施工期间,村强制监理组发现问题后,向现场监理单位提出,监理现场对施工提出整改意见。如果问题不能解决,村值班长可以向上级政府报告。
2.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公众参与问题研究
浙江省农村污水处理已经建立了公众参与机制,但公众参与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公众参与机制的不完善阻碍了农村污水处理的深入进展,使农村污水处理陷入困境。主要问题是:
(1)公众参与意识薄弱,认知度低。在一些偏远的村庄,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造成水污染。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农民主观意识不强,思想上依赖政府,环保意识还处于较低水平。大多数农民认为他们已经习惯了直接排放的方式,造成的水污染只需要政府来处理。这种长期存在的不良习惯和落后的农村生产生活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纠正,长期以来污染了农村环境,使农村水环境日益恶化。笔者对农村污水公众知晓率进行了问卷调查。根据问卷调查数据,421名受访者中只有52.3%听说过农村污水处理项目。虽然项目办、业主单位和设计单位已经对项目进行了宣传和公示,但由于部分村民外出工作,对项目信息了解不多,对整个项目的发展也不太了解,公众对项目的认识也不高,因此需要加强项目的信息披露和公众参与。
(2)公众参与的反馈渠道不畅,意见被忽视。
在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反馈机制虽然建立了,但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这也是各个项目领域相对薄弱的一个方面。村委会领导对反馈机制的无知、通报不充分或监督不到位等。,容易导致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传递不畅,导致公众缺乏参与和反馈表达意见的渠道和方式。另外,在天台县的调查中,一些村干部反映,虽然村集体(包括村民)也派了质量监督员到现场监督施工,但很多意见没有被建设单位采纳,导致村民对项目缺乏足够的信心,不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如果民意得不到反馈,将不可避免地阻碍公众与政府之间的良好合作。没有公众的支持和理解,政府就不能充分理解人民的意见,也就不能平衡各方利益,形成有效的公共决策。因此,在农村污水处理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必须重视并有效解决公众不能有效表达意见的现象。
(3)公众参与方式单一,内容不灵活。提高公众参与水平需要多种参与方式。然而,浙江省的公众参与水平仍然很低,高水平的政治和经济参与是由社区或村委会推动的。据笔者调查,目前项目的宣传手段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方式,公众对农村污水处理的了解主要是通过居委会/村委会了解的。这种宣传单一、陈旧、呆板,不能充分调动农村居民的积极性,导致宣传流于形式,难以唤起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而只是形式上的被动参与,公众失去了参与的积极性,更不用说利用公共民主权利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了。
4.公众参与组织发展滞后,影响有限。浙江省农村污水处理过程中,公众个人掌握的资源和信息有限,在面对复杂的、专业性强的农村污水处理问题上,对公共决策产生的影响力极其有限。目前公众多以个体参与,缺乏组织性,而且自身素质水平参差不齐,极大制约了公众的参与水平。相较而言,我国社会组织比个人拥有更专业的队伍,更广泛的社会资源,能够将不同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进行整合反馈给政府部门,在促进政府和公众达成共识上起着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必须看到发展滞后是中国社会组织最突出问题,社会组织质量不高、能力不足;社会组织规范不足;缺少运行资金等一系列的问题,导致很多社会组织发展不均衡,不能发挥出其参与治理的主导能力。
标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中公众参与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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