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采访】各方观点碰撞:“休克疗法”治污背后是环境治理难局
本篇文章2207字,读完约6分钟
作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第一批接受采访的城市,临沂的污染事件被央视《焦点访谈》等媒体曝光,并迅速广泛传播。在压力下,4个多月前,临沂市突然停产整顿全市57家主要污染企业,400多家企业被要求限期整改,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停产整顿的城市。
然而,这场环境风暴也给临沂市政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四个月来,企业倒闭引发了1000亿元的债务危机,临沂市的大规模环保整治也带来了很多隐患。在临沂市污染治理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环境治理的困境,环境保护与发展的问题再次浮出水面。环境标准、环境执法和政策执行也成为许多业内人士讨论这一事件的焦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一名主任指出,执法确实很严格,这也暴露了标准问题。目前,“标准”符合欧洲,“实施”符合非洲。严格的标准导致执法困难。同时,标准执行率低,法律不责备公众,这反过来掩盖了标准的不科学性,也影响了标准的权威性。下一步,要重视标准,严格执法,及时调整和优化执行中发现的标准问题。预计在短期内,我们应该优先考虑适当放宽。
事实证明,不断收紧标准的原因是数据欺诈。企业的达标率始终在90%以上,但环境质量仍在恶化。事实上,这是为了收紧标准,使地方政府和企业不得不处理更多的欺诈。如果如实上报中央,企业实际稳定达标率可能会低于30%,工作重点也会发生变化。因此,数据欺诈严重影响宏观判断和决策。如果没有直接面对问题的勇气,就没有解决问题的智慧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希望。
然而,《南方都市报》的刘一曼却有稍微不同的看法。她认为目前的执法标准不是严格而是宽松。据她个人的采访和了解,通过环境保护关闭企业不是一个“不完整的程序”的操作。如果历史真的被检查过,就有不少企业存在程序问题。虽然很多企业都有超标排放,但他们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整改,没有“一刀切”。标准不是“异常高”,即不高于国际标准。目前,该标准仅根据氨氮、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计算,不包括包括化工厂在内的许多特征污染物。这次关停的57家企业既落后又无法整改。如果这些企业的存在能够贡献国内生产总值,它只能是廉价和低劣的国内生产总值,以牺牲环境和健康为代价。
现在普遍的现象是,在新的环境保护法下,基层环境保护执法不是立即长出利爪和利齿,而是做出更多的妥协,凡是可以改变的就改变。许多人反对环境保护和发展,这实际上混淆了法律和非法之间的界限。环境执法现在不太强,但仍然太弱。特别是,有必要反对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些既得利益者太强大了,他们会混淆是非,攻击这个话题,欺骗人们去相信它。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环境商会秘书长罗建华指出,发展和环境保护似乎总是处于冲突和不协调之中。无论是为了发展而不顾环境保护,还是为了环境保护而不顾发展。在罗建华看来,目前的核心问题不是保护环境还是发展,而是速度和缓慢的问题。
他指出,首先,发展不应该太快,而应该符合自然和经济规律。当它慢下来时,它应该慢下来。如果进展缓慢,就不会发生重大事件。日本已经停滞了20年,这没有错。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在5年和35年后发生了什么?国内生产总值超过美国成为世界领袖并不一定是好事,因为我们还没有准备好,所以我们不应该贪得无厌。同样,环境保护不应该走得太快,所谓的休克疗法是不可持续的。你看不到亚太经合组织的蓝色。快来快去。污染问题不是无法解决的,而是取决于你愿意花多长时间和以什么代价来解决它。如果成本很小,将需要很长时间;如果你想很快得到结果,这将花费你很多。我认为他们都不是我们想要的。
就环境保护而言,一步一步还旧账,新账不还更现实。旧账不是无限期的,但特别重要的是新账不再欠,这也是目前环保工作的核心。
对此,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总工程师王晋南表示,从“十五”开始就提到要还旧债,不还旧债,但是旧债还没有还清。临沂的情况属于老账和新账堆积在一起的情况,更糟糕。最重要的一点是地方政府对污染的“支持”。这种苦果不能再咽下去了,所以我们必须采取一些休克疗法,我们还建议中央政府应该真正执行这项政策。
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在领导干部。对破坏生态环境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无论是调动、提拔还是退休,都必须严肃追究责任。真正强调“党和政府有同等的责任”。因此,央视的分析显示,企业的关键点不应该被刹车。同样,环境改善也应该停止吗?临沂可以成为一个试点,检查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环境责任。关闭57家企业,还不如撤退一个市委书记。
如何控制污染、平衡污染不仅是临沂市面临的问题,临沂市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原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杨朝飞总结了七点思想:一是临沂问题的根源是发展思想错误,以前走的是以牺牲环境换取发展的道路,根本责任在政府。第二,多年积累的环境问题不可能在一年、两年或几个月内解决。环保主义者必须克服他们的不耐烦。第三,在解决环境污染时,我们必须注意保护投资者的权利。所有吸引政府投资的企业都是合法企业,其合法权益必须依法得到保护,不得随时变更。四是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用5到10年时间彻底解决污染问题。五、发挥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作用,由企业自主提出污染治理、技术升级、兼并收购、搬迁或关闭方案。六、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监督。七、环保部门不仅要为企业提供污染治理服务,还要严格执法,特别是新项目。
标题:【热点采访】各方观点碰撞:“休克疗法”治污背后是环境治理难局
地址:http://www.mp3xiazai.com/mqzh/36473.html
免责声明:名企网汇集了全球知名企业的最新资讯,本站的部分内容以及文章引用的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名企资讯网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