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计罚不封顶 新环保法助力绿色产业并购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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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新的环境保护法将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历史上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新法将改变过去低违法成本的问题,并设计每日连续处罚规则。12月30日下午,环境保护部召开了新环境保护法的政策解释会,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历史上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将在历史上严格执行。”
无上限的新环境保护法有助于加快绿色产业的兼并和收购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环境保护法》修订稿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雾霾天气持续,水污染事件频发,土壤污染严重超标...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中国一个紧迫的民生问题。长期以来,中国环保部门的处罚和执法措施被认为难以遏制日益猖獗的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法》作为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迎来了25年来的第一次修订。由于环境保护法涉及广泛的问题和争议,修正案经过四次审议后获得通过。新的《环境保护法》是一部长牙的法律,它可以有力地打击污染现象。它提供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执法工具,可以改变现状,也将对资本市场的许多行业和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每日罚款没有上限
事实上,我国在环境领域有很多立法。然而,由于非法活动的低成本,对相关企业的经济处罚并没有达到应有的威慑和抑制效果。
2015年元旦正式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大大加强了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修改后的第六章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对非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处以罚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起次日起,按日按照原处罚金额继续处罚。”
全国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表示,“按日处罚”是指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处罚,如果企业不执行,将继续加大处罚力度。按日处罚是对以往处罚规定的补充,主要是为了保证处罚的实施。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环境商会秘书长罗建华说,在过去,这是一次性罚款。但对于企业来说,如果处理成本高于罚款成本,企业将支付罚款并排放污染物。针对这种情况,新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只要企业不符合非法排污标准,将被处以一天无上限的罚款,以敦促企业认真管理达标排放。
与此同时,环境保护部政治研究中心的高级工程师王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指出:“什么是‘按天处罚’?这就是“日积月累的罚款”,这是对连续违规行为的惩罚制度。”
为什么你想被惩罚?王斌表示,日常处罚可以依法制止非法排污。据简单计算,非法排污按上限罚款约10万元,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完成法定程序罚款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纠正违规行为通常需要几天到几个月的时间。执法成本是巨大的。如果非法污染者不自觉地遵守法律,在此期间节省的非法成本往往是罚款的许多倍。因此,低非法成本使法律无用。
“剑”的登陆仍面临许多困难
然而,在一些专家看来,新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仍有许多不足之处。
新《环境保护法》第45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政法司法律法规司司长王伟表示,相关“法律规定”只是大气法和水法中的原则性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还存在一些困难。
王伟表示,近年来,全国许多地方都出台了自己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因此各地的标准和要求也不尽相同。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公开信息,198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在上海、杭州等18个城市开展了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在198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一种新的环境管理制度被提出。
此后,上海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颁布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其管理的基本程序是:污水申报和登记;检查排污情况,发放排污许可证;认证后的监督和管理;年度回顾。
今年7月25日,《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排放大气污染物;直接或间接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排放大型畜禽养殖污水;经营城乡污水、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也提出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快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当规章制定和出台时,还没有时间表."王伟说道。
“另一个问题是,面对环境污染,如果环保部门不调查和处理呢?如果当地政府不采取行动呢?如果信息没有公开呢?谁将开始问责?”常继文告诉记者,受有关部门委托,国家研究中心正在研究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将来,公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CPPCC都有可能开始问责。很难指望政府自己启动问责程序。”
王伟还表示,新《环境保护法》中有相应的问责规定,如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人大监督、环保部门上下级监督等,但主要是原则性要求。
新的《环境保护法》设计了“按日处罚”的规定,但据记者了解,实施这一规定并不容易。王伟介绍说,“按日处罚”必须符合三个要求:企业非法排污;符合处罚标准;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的。
但是什么样的行为是“拒绝改正”?在不同的圈子里有一些争论。“公安部会同工业信息、质检、环保、农业四部门,即将出台治安拘留办法,明确规定‘拒不改正’包括三种情况。”王伟说,这三种情况包括企业非法排污被环保部门当场查实;现场未发现非法排污,但有其他证据证明企业实施了非法排污;拒绝或阻挠环境执法检查的企业属于“拒不改正”。「环境保护署只看污水排放的结果。至于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做了什么,它并不承认。”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常继文指出,新的环境保护法还提出了地方政府的评估和环境审计。“目前,有关方面正在研究编制自然资产负债表。评估应分阶段进行,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预计这一研究结果将很快公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资源法》教研室主任周珂表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对非法排污企业的处罚逐步加大。从一般处罚到日常处罚、查封和行政拘留,企业的违法成本肯定会增加。
2015年,行业并购将再次加速
明年1月1日,新的环境保护法将正式实施。在多重优惠政策的刺激下,环保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
在12月26日由中华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主办的2014年中国环境类上市公司峰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为保障新法律的有效实施,环境保护部将重点出台一系列配套管理措施,如日常连续处罚、查封扣押、现场停产整顿、信息发布等。依法治污和严格执法已成为新常态,环保产业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释放。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新的环境保护法之外,排污权交易正在逐步完善,环境税正在脱颖而出,ppp模式第三方治理等新模式正在实施,行业机制和模式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
吴晓青还表示,空气污染行动计划出台后,目前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基本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在加快。专家预测,上述三项行动计划涉及的环保投资将超过6万亿元,环保产业将出现大规模增长。
随着雾霾治理的深化、能源结构调整的加快、国家环保投资的增加以及执法力度加大后企业环保投资的增加,环保产业将进入一个高繁荣期。
环境商会会长、桑德集团董事长温一波表示,通过流行的ppp模式将社会资本引入公共服务,实际上是在推动环保行业的改革。
同时,资深业内人士陈俊鹏认为,环保产业的整合趋势从2013年开始出现,并在2014年加速。根据上市公司环境资产整合统计,2014年环保行业M&A项目47个,总资本规模超过190亿元(截至11月底)。2012年和2013年,分别有17个和39个M&A项目涉及环保公司;资金规模分别为12亿元和155亿元;行业并购正在加速,市场正在聚集。从并购的角度来看,今年仍以较为成熟的水和固体废弃物为主,达到总资本规模的53%;非环保企业的跨境收购占总资本规模的25%。
他认为,环保行业的估值目前处于历史低位,行业整体表现将在未来2 -3年保持30%以上的高增长率(包括M&A的预期)。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国环境商会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以2014年12月12日的人民币市值为基础,中国主要从事环境保护的77家上市公司的市值可分为三个层次:8家市值超过200亿元,14家市值在100亿至200亿元之间,55家市值低于100亿元。环保产业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体系和初步规模的产业集群。
温一波还表示,在22家市值超过100亿元的环保上市公司中,有11家是国有企业,11家是民营企业,可谓各占一半。这充分反映了民营环保企业越来越被资本市场所接受和尊重。在即将到来的时期,环保产业即将迎来阳光明媚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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