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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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网编者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部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会议指出,应该放开市场准入,释放改革红利,凡是社会能够做好的,都应该尽可能地交给社会力量。“十二五”末,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分别达到85%和90%。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部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会议指出,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是造福人民、深化社会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这也是加快服务业发展、扩大服务业开放、引导有效需求的关键举措。这也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事分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有必要放开市场准入,释放改革红利。如果社会能够做好,就应该尽可能地移交给社会力量,加快形成合力,改善公共服务,有效地解决一些地区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低下等问题,让群众能够得到更多的便利和实惠。
会议明确指出,适合市场化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由合格的、有信誉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承担。一是各地要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政府采购服务指导目录,明确政府采购服务的类型、性质和内容,并进行试点推广。第二,政府可以通过委托、承包和购买的方式购买公共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承接主体,严禁转包。三是严格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统筹安排现有预算,按事收费,规范透明,加强审计,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第四,建立严格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充分披露采购服务信息,建立由买方、客户和第三方组成的评估机制,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第五,对购买的服务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对承接主体进行优胜劣汰,让群众享受到丰富、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会议认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薄弱环节,符合人民群众的期望。它不仅能刺激有效投资和消费,还能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造福群众,提高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质量。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等原则。一、在确保政府投资、加强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薄弱环节的改善,特别是配套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改善,释放巨大的市场需求。
会议确定了以下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市政地下管网的建设和改造。改善城市供水设施,提高城市防洪能力。二是加强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回收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末,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0%。第三,加强旧燃气和供热管网的改造。到2015年,北方供暖地区将改造8万公里城镇燃气和近10万公里旧集中供热管网。第四,加强地铁、轻轨等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道路网络的连通性、可达性和便利性。加快全国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绿道”建设。做好城市桥梁的安全检查和加固工作,确保交通安全。第五,加强城市配电网建设,推进电网智能化。第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城市绿地蓄、排等功能,补充地下水。会议强调,要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在科学规划、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抓紧在建项目建设,加快新项目开工。坚持质量第一,杜绝滋生腐败的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以实际行动真正为人民建设、为人民造福、取信于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标题:国务院: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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