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将推行阶梯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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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自来水公司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关于推进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的指导意见》讨论稿,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在2015年前实施阶梯价格。在呼和浩特,水费征收已经处于向家庭抄表的早期阶段。目前,呼和浩特市水费征收中心已经完成了首都40多万户居民户抄表到户的改造。首都20%的用水户将成为第二次和第三次水价的消费者。
据呼和浩特市水费征收中心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孙庆丰介绍,《关于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的指导意见》要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的水基分为三个层次。一级水基是根据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原则制定的。原则上是根据该地区80%居民的月平均用水量确定的。二级水基是根据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原则制定的,应根据本地区90%居民的平均日用水量确定;三级水量基数是超过二级的水量,按照市场价格满足特殊需要的原则制定。2003年,首都对居民用水实行分步两级水价测算。住宅用水的基数为:建筑每户每月10立方米,平房每户每月7立方米,水价为1:1.5。在实践中,工作人员发现分级效果不明显。与二级生活水价相比,三级水价更加科学合理,能够有效达到通过价格促进节水的效果。
目前,呼和浩特市水费征收中心阶梯水价办公室正在通过抽样调查收集历年用水量数据,探索制定更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更准确地计算阶梯水价基数。
标题:呼和浩特市将推行阶梯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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