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资源费调整 应体现环境价值
本篇文章873字,读完约2分钟
最近,“潍坊市地下污水排放”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地下水污染的极大关注。随着《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发布,地下水资源费的调整也进入了公众的视野。根据通知,对于同一类型的取水口,地下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高于地表水。例如,在水资源相对稀缺的北京和天津,地下水资源费高达4元/立方米,是上海和安徽的20倍。一些专家表示,成本的增加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资源费应体现环境价值
针对地下水污染控制对策,全国政协委员、河海大学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陈杏英教授建议加强城市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同时,她还指出,地下水资源的定价应该体现环境价值。她说:“地下水资源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再生资源,尤其是深层地下水,它与石油和矿石等资源一样不可再生。地下水的价格必须充分反映这种资源的稀缺性。”
陈杏英强调,通过行政手段严格限制地下水的过度开采,不仅会导致监督成本高,而且难以保证管理绩效。她建议充分利用各种经济手段来提高水环境管理的绩效。如改革原有的地下水资源定价理念和方法,建立包括开采、运输、净化、分配、使用和污水处理在内的地下水全成本定价方法。价格应包括反映地下水资源环境价值的地下水资源费。
提高水资源费促进地下水资源保护
《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原则之一是促进水资源保护,特别是地下水资源保护。
中国水资源短缺,地下水是中国的重要水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英表示,中国每年的地下水消耗量约为1100亿立方米,约占总用水量的20%。在北京和河北,地下水占工业、农业和人民生活用水总量的50%以上。可以想象,在水资源如此短缺的情况下,预防和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一些专家指出,一方面,保护地下水资源需要政策支持,规范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另一方面,也需要逐步发挥市场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性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现地下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标题:地下水资源费调整 应体现环境价值
地址:http://www.mp3xiazai.com/mqzh/41220.html
免责声明:名企网汇集了全球知名企业的最新资讯,本站的部分内容以及文章引用的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名企资讯网小编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华利嘉十五周年庆典侧记
下一篇:环保税立法提速 正进行部门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