廓清黄河油污迷雾:谁负责?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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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周,黄河污染事故的责任认定仍然没有定论。
经过各种媒体的努力恢复,事故过程已经变得相当清晰。中国石油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在陕西渭南泄漏。泄漏的柴油量为150立方米。主要污染物流入黄河第一支流渭河,部分流入黄河三门峡市。
防治污染的第一道防线是三门峡水库。黄河委员会(简称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要求进入库区的石油污染物在水库水位达到318米前进行清理。
这318米是三门峡水库关闭后渭南地区的水位线。根据现有资料,截至1月5日上午8时,三门峡水位为272.07米,与规定的318米尚相差甚远,水势稳定。
从上述数据来看,一个乐观的估计是,油污清理有望在第一道防线得到解决,小浪底和邙山引水灌溉站的第二道和第三道防线将不再使用。
如果这一估计成真,那么黄河污染事故与2005年松花江污染相比就差得远了。松花江污染是由剧毒化学品爆炸造成的,污染段靠近城市取水口,导致哈尔滨停水。另一方面,渭河是一条多泥沙、少水流的支流,基本上没有供水功能。
然而,事故处理的乐观结果只能说明应急机制启动及时且幸运,但并不能掩盖一切。
事故涉及主体,除中石油、陕西省渭南市环保局、黄委外。其中,事故的主角无疑是中石油,而它恰恰是松花江污染的主角。
然而,中石油并未声明对此负责,而是在其官方网站上提出事故是由第三方施工造成的损害造成的。
至于谁是使用这一模糊术语的第三方,包括中石油在内的各方都没有站出来确认。其中一个细节是,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宣传小组组长杨起初不同意第三方的说法,称现在确定责任人是不负责任的。然而,自从这份声明在报纸上发表后,杨从未就同一问题直接回答过媒体的提问。
不仅事故责任没有明确,而且黄河这个自古以来就与孕育和灾难紧密相连的母亲河的治理框架结构也有望通过这次污染事件得到更清晰的区分。
为了协调黄河跨省治理,河官自古就有,不受地域限制。目前,黄河委员会是一个副部级单位,也是一个跨省、跨流域的治理机构,解放前被命名为河北、山东、河南黄河故道管理委员会。
在这个副部级单位下,有14个部门,包括河南省黄河事务局和水资源保护局。其中,水资源保护局包括保护流域水资源、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物排放等职能,在一定程度上与环保部门对水源的环境保护监测相重叠。
在这次事故处理中,成立了由环境保护部牵头、黄委参与的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然而,黄委会的一些相关人士表示,有一种说法是,环境保护不应启动,水务不应登陆,而这部分污染治理也属于黄委会的职责范围。
然而,这个职能复杂的部门也有其自身的冗余问题。据记者观察,郑州市黄委下属部门近10个,下属单位有几十人,多次超编。当地人渴望找到工作。
目前形成的职能重叠是不完全跨流域治理的体现吗?或者不同的部门应该有自己的专长?这也是这次事故留下的试题。
标题:廓清黄河油污迷雾:谁负责?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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