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民污水处理费或涨0.0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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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将于十月十二日举行
昨天(9月24日,下同)公布了两个污水处理费方案,居民污水处理费增幅最高,为0.05元,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增幅近0.1元。昨日下午,东莞市物价局公布了《东莞市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于10月12日上午9: 00在东莞行政服务中心主楼举行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
物价局提交两个方案
根据目前污水处理情况和成本核算,东莞市物价局昨天为即将举行的听证会提出了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从2009年12月1日起,东莞市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由目前的0.7元/吨调整为0.75元/吨;其他类别从目前的0.8元/吨调整到0.88元/吨。第二个方案是从2009年12月1日起保持原标准0.7元/吨不变;其他类别从目前的0.8元/吨调整到0.89元/吨。(见表)
此外,东莞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征收方式、减免政策、征收与支出管理等按《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民政局出具的有效五保户证明,低保对象可免交污水处理费。
相关信息
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7.5%
目前,东莞已有30家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到2009年底,东莞将有7个在建污水处理项目建成投产,届时将形成208.5万吨/日的污水二级处理规模。
根据《广东省水资源通报2008》,东莞市废水(包括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3.23亿吨/年,全市污水处理率可达57.5%。近期规划的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全市污水处理规模将达到270.5万吨/日,届时我市污水处理率将进一步提高。
分析
调整的原因是为了节约资源
东莞市物价局局长罗表示:“用户付费,污染者付费,保护者受益。”目前,由于东莞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象严重,尤其是水污染形势严峻。因此,加强污水处理费改革,充分利用价格机制,控制污水排放,将有助于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觉节约水资源,减少污水排放。
同时,据市财政部门统计,2008年我市实际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约为10亿元。由于用水量的减少,2009年上半年的用水量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0.5%。根据年内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年运行费用约为11.75亿元(包括一级污水处理费用)。如果所有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在近期建成投产,年运行成本将超过14亿元,但目前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补偿污水处理的运行成本。“因此,有必要提高收费标准和筹集资金,以促进污水处理的发展。”罗主任说:
费用计算
据了解,东莞市现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生活用水0.7元/吨,其他用水0.8元/吨,综合收费标准为0.78元/吨。根据规划计算,东莞市单位平均污水处理成本为1.2828元/吨。因此,有必要调整现行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以解决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维护和运行费用。此外,省政府明确要求2009年珠三角地区污水处理费标准不低于0.8元/吨,力争年底前达到合理的利润水平。东莞仍未满足这一要求。
“这两个方案都是根据自来水的排水量计算的(排水量是根据90%的用水量计算的);使用自备水源按水利部门批准的取水量的90%计算。”罗主任表示,听证会方案公布后,公众可在半个月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物价局取得联系。电话:22830672,电子邮件:dgwjj@dg.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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