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所有城市污水处理费将调至0.8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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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记者从2008年省环保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省环保工作将以减少污染和保护生态为重点,重点建设国家控制污染源在线监测项目,建设省市污染源监测中心。
今年,我省继续把完成减排任务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处理不达标的地方和企业。从今年开始,上一年未完成减排计划的市县,下一年将暂停审批增加类似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今年,松花江“规划”中列出的所有项目都必须在年内开工建设,已竣工的项目应满负荷运行。黑河市和富源县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开工建设;哈尔滨、大庆和七台河市应安排城市污水回用项目,其所在县必须在2010年底前完成城市污水处理项目。阿城区、双城、肇东、富锦、海林市、招远县、宾西镇等重点地区今年应形成减排能力;全省所有县级城市必须在2009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据悉,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全国各城镇应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今年,全省所有城市的污水处理费应达到0.8元/吨,本级财政应保证未达标城市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标题:黑龙江所有城市污水处理费将调至0.8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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