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定湖泊水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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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0年,水质将得到改善,到2030年,将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的宜居环境
到2010年,中国将遏制重点湖泊富营养化加剧的趋势,改善水质。到2030年,重点湖区优美的自然风貌将逐步恢复,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环境。
1月22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的意见》,并确定了上述长期目标。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意见》强调,虽然“九五”(1996)以来,我国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然而,由于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缺乏根本性转变,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率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当,许多湖泊面临水环境保护的严峻挑战。
以“十五”期间(2001 -2005年)为例,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8%,化学需氧量仅下降了2.1%,未能实现减排10%的控制目标。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和地区的治理任务仅完成规划目标的60%左右。
在过去的2007年,中国的太湖、巢湖和滇池等重点湖泊爆发了蓝藻污染。其中,2007年5月,太湖爆发大规模蓝藻污染,导致无锡数百万居民供水中断数日。
针对新一轮湖泊污染集中爆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7年6月底于江苏无锡召开的太湖、巢湖、滇池治理座谈会上指出,治理“三湖”应作为一项国家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紧迫和重要的位置。
次年7月,在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也强调,要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遏制湖泊富营养化加剧的趋势,严格控制农村生活和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切实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
根据中国国家环境监测中心的统计,截至2007年11月,滇池水质仍低于第五类水质(最差水平),太湖和巢湖仅为第四类水质,不能满足饮用水要求。
根据《意见》,太湖、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小浪底库区、丹江口库区应继续作为保护重点,加强洪泽湖、鄱阳湖、洞庭湖、洱海等水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实施综合治理。
这些措施包括: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淘汰造纸、印染、制革、医药、化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以期在2008年底前依法完成对所有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对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的企业实行限量生产和排放。2008年6月底前,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进行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的,将暂停整改或依法关闭。
对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必须保证出水水质。重点湖泊流域新建和在建污水处理厂应当配备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出水水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已建污水处理厂应在2010年底前完成脱氮除磷改造,出水水质应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此外,《意见》还强调,要控制农村生活污染和非点源污染,因地制宜处理农村污水和垃圾污染,确保达标排放,目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抓紧进行污染治理改革。
《意见》还重申,地方政府将是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的主体,并将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因此,各地应尽快完善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制定水环境保护预警和应急预案,完善指挥管理体系。
标题:中国制定湖泊水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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