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水利项目查出滞留资金35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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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署今天(3月29日)发布公告,公布部分水利建设基金和水利工程的审计结果。据悉,此次审计发现滞留资金超过35亿元,其他违规金额近14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7%。公告全文如下:
部分水利建设资金和水利工程审计结果
(2006年3月29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04年对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等7个流域机构和湖南、湖北等15个省(区、市)2002年至2003年的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随机抽取了15个国债投资较大的水利项目。
一、审计情况和审计意见
审计资金716.46亿元,其中国债资金318.08亿元,中央预算资金98.81亿元,水利建设资金20.45亿元,地方配套资金279.12亿元。2002年至2003年,审计经费占全国水利建设投资总额的77%。
审计结果显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下,近年来水利建设明显加强,水利建设投资大幅增加。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建成,提高了主要河流的防洪抗旱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重点水利设施和河流防洪体系建设滞后的状况,促进了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级水利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水利建设管理,水利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总体良好。但是,审计也发现,在水利资金和水利工程的管理和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审计发现滞留资金超过35亿元,其他违规金额近14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7%。
(a)三分之一的项目没有按时完成,少数项目存在质量缺陷。
1.随机选择了354个项目,其中109个没有按计划完成。逾期竣工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前期工作薄弱,设计较多;二是配套资金没有落实。在抽样的15个省(区、市)中,除广东、浙江省外,有近119亿元配套资金没有落实,占配套资金的65%;三是投资计划审批转发不及时,管理环节多。例如,在2003年山西省应建成的20座病险水库中,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足,实际建成的只有8座,其中7座达不到设计要求,难以达到防洪供水的预期目标。
2.抽查305个项目,其中21个存在质量缺陷。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勘察设计工作深度不够;二是违法分包,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三是擅自降低建设标准;第四,粗放管理。
(二)35.85亿元水利建设资金被滞留,12.64亿元被挪用和流失。
1.截至2003年底,水利部和7个流域机构资金滞留13.85亿元,15个省级水利机构资金滞留22亿元,合计35.85亿元,占当年水利资金总额的11%,其中11.82亿元滞留1年以上。主要原因是规划、水利等主管部门对一些准备不足、无建设条件的项目下达了投资计划,安排了预算资金。此外,应急项目多,施工季节性强,客观上对水利投资计划和预算管理有一定影响。黄河下游治理、淮海新河续建等十大水利工程,共有24亿元中央水利建设资金闲置,其中部分已闲置5年,投资效益难以发挥。
2126.4亿元水利建设资金被挪用、流失和浪费。本次抽查388个项目共挪用资金10.12亿元。其中,78个项目通过经营单位挪用水利资金、非法提取管理费、关联交易、设立“小金库”和编造虚假工程数据等方式,主要用于弥补行政(业务)经费、建楼建厅、发放补贴和奖金。1998年至2003年,陕西省财税部门从筹集的水利资金中提取了1.22亿元的业务费用,占全省同期水利资金总额的10%,大部分用于发放职工补贴和奖金。造成2.52亿元损失和浪费的原因是25个项目管理不善和维修不善。
(3)非法征地28.7万亩,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8.59亿元。
随机抽取186个项目,其中25个项目非法征地28 . 7万亩,其中27 . 3万亩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越权审批或扩大征地面积。
对169个项目的抽查显示,27个项目拖欠工程款4.88亿元,另外9个项目拖欠征地补偿费和农民工工资3.71亿元。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允许农民无偿用劳动力和资金抵补配套资金、补偿标准过低等问题。例如,淮河干流陈祖湾大港口圩区治理工程总投资预计为2.13亿元,中央和省级资金全部到位,市县配套资金1070万元全部用于农民无偿劳动。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署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给予纪律处分的,已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建议对未按期完成且存在质量缺陷的项目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切实加强水利投资计划和预算管理,逐步解决大量资金滞留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法严格管理水利工程征地审批,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非法征地行为;进一步加大清理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拖欠、征地补偿和农民工工资的力度,并予以弥补,完善水利建设征地补偿管理办法,有效保护被征地土地使用者的利益。
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水利部高度重视审计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整改措施,要求各单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深刻反思,强化遵守金融法规的意识。二是安排各单位对水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组织30多名专家对相关治理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同时,成立了7个检查组,对拖欠项目资金数额较大的省份进行专项检查,对严重拖欠项目资金的省份进行重点检查等。四是修订完善水利工程规划、规划安排和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制度和方法,研究制定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增强水利规划管理的科学性,明确责任。
有关省(区、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项目管理得到加强。
大约三分之一的项目没有按时完成。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12月底,已完成29个项目;另有45个项目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占109个逾期项目的68%。其他项目也在积极筹集资金,密切关注建设。在山西省12个逾期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其中1个工程在2005年底前竣工验收,其余11个工程在今年年底前竣工验收。
21个项目的质量缺陷。水利部和有关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部分隐患已经整改完毕。
一些水利建设资金被滞留、挪用和流失。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9月底,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已拨付滞留资金14.55亿元,占滞留资金的41%。黄河下游治理等10个项目的大部分剩余闲置资金已用于项目建设。陕西省政府改进了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方式,不再提取人工成本。
25个项目非法征地28.7万亩,其中2个项目已办理征地手续,其余项目正在办理手续。针对淮河陈祖湾大港口圩区治理工程配套资金问题,河南省水利厅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地方配套资金,禁止用劳动力抵补资金。如果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相关人员将被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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