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5亿水污染防治资金被挪用买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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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署今天(3月29日)发布公告,公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基金审计结果。审计发现,23.68亿元水污染防治资金被违规使用,其中15.66亿元被挪用于其他项目、经营企业、贷款建房和买车,影响了项目建设。公告全文如下: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基金审计结果
(2006年3月29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4年,审计署组织了对太湖、淮河、海河和辽河四大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审计。截至2003年底,河北等12个省(区、市)“十五”期间确定的856个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以及2001年至2003年128个县市的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
一、审计情况和审计意见
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在国务院批准的太湖、淮河、海河、辽河流域“十五”计划中,确定了到2005年底各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共安排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1460个,计划总投资1076亿元。审计结果显示,十五计划实施三年来,四大重点流域各级政府认真履行环境质量责任,按照十五计划要求和国务院批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集资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首先,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十五”(2000年)基准期相比有所减少。经初步审核核实,2003年12个省(区、市)4个重点流域的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0年下降了17%。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为今后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础。例如,在审计时,已有56个淮河流域投入运行,日污水处理量达200万吨。但是,审计也发现,项目建设、运营、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纠正和解决。
一是项目建设整体进度相对缓慢,影响效益发挥。截至2003年底,856个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未完成投资364亿元,占计划投资595亿元的62%;有425个项目尚未启动,占计划的49%。山西、安徽、内蒙古、河北、吉林省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投资完成率低于15%。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投资不足。截至2003年底,这856个项目的资金已达到234亿元,仅占计划的39%。
第二,一些已完成项目的运营效率不高。在本次审计已建的78座污水处理厂中,有60座(76.92%)因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运行资金不足而无法满负荷运行,日污水处理能力仅为设计能力的43.75%;由于污水处理工艺的缺陷,有9例(11.53%)水质长期达不到标准。
三是非法使用水污染防治资金23.68亿元,其中15.66亿元被挪用于其他项目、经营企业、贷款建房和买车,影响了项目建设。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署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于挪用水污染防治资金的,要通过财政收缴和资金返还渠道,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审计署建议,地方政府应集中财力,重点关注已开工和重点项目的后续工作、已建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建设以及运营资金的保障;加强资金管理,认真纠正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中的违法问题,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审计结果得到了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纠正。截至2005年10月,审计要求纠正的23.68亿元非法资金中有19.79亿元已经整改,占83%,其他3.89亿元也已制定整改措施。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国家环保总局积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对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等问题进行整改,并将认真研究和采纳审计建议,完善重点流域规划,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实施监督。根据审计反映的建设资金不足问题,有关部门已安排拨付1.2亿元用于山西省21个工业污染治理和节水项目,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
有关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整改。截至2005年10月,12个省政府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江苏、吉林、天津、辽宁、河南、浙江等省(市)的主要领导已作出指示,要认真整顿和检查整顿情况。江苏省政府两次下发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审计决定,限期整改到位。目前,审计中发现的所有违规行为都已得到纠正;吉林省成立了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局组成的审计决定整改监督领导小组。省环保局和相关市县也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计划,并积极实施;天津市政府对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并要求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制定加强管理的措施。市有关部门也严肃处理了经审计认定的违法行为责任人,包括一次行政警告和一次撤职处分;辽宁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审计意见,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逐项制定措施,认真整改。
附件:参与审核的十二个省(区、市)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辽河流域)
辽宁省(辽河流域)
吉林省(辽河流域)
北京(海河流域)
天津(海河流域)
河北省(海河流域)
山西省(海河流域)
河南省(海河流域、淮河流域)
山东省(海河流域、淮河流域)
安徽省(淮河流域)
江苏省(太湖流域、淮河流域)
浙江省(太湖流域)
标题:逾15亿水污染防治资金被挪用买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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