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工程整改:科学民主决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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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环保总局7月7日做出的全面整治圆明园防渗工程的决定,备受关注并持续了100多天的圆明园防渗事件终于尘埃落定 至此,圆明园防渗事件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事件本身 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一事件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党和政府积极倡导的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的精神和要求 3月24日,正在从兰州到北京出差的张先生,意外地发现防渗膜正在圆明园湖底铺设 此后,该项目通过媒体报道进入公众视野,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3月31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在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渗膜,暂停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4月13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召开圆明园改造项目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公众在听证会上通过现场网络广播和媒体报道了解到不同的声音;5月24日,圆明园管理处和海淀区政府在相关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圆明园相关事宜,表明了欢迎监督、尊重科学、依法治理的态度;此后,清华大学环境评估机构会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单位,在大量调查、监测、试验和模拟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专家意见,形成了《圆明园东湖底部防渗工程环境评估报告》,分析了防渗工程的优缺点,提出了整改建议;7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在网站上公布了环评报告全文,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在评估环评报告和再次听取各方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做出最终裁决...这一系列措施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在这一过程中表现出的态度,都体现了对法律和舆论的尊重。社会各界都赞赏对科学的尊重 可以说,环评报告做出的决策是完全合理和科学的,根据环评报告采取的各种补救措施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防渗造成的各种损失,为圆明园的长期保护做出了巨大贡献——这是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决策科学民主的结果。 人们欣喜地看到,在圆明园防渗事件的过程中,公众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以各种方式吐露心声,提出建议 这不仅是公众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公众对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的热烈响应,是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要求 圆明园四个月的防渗事件告诉我们,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人与自然的和谐相辅相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不仅会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还会导致和加剧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 无论是保护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是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是必由之路 (作者:赵泳鑫人民网)标题:圆明园工程整改:科学民主决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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