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圆明园听证会不能辜负公众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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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天,国家环保总局将举行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听证会。专家、社会团体、公众和有关部门将在会上发表意见 这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环境保护局首次举行公开听证会 毫无疑问,环境保护是一项公共事业——环境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公众的利益,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显然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今年1月,国家环保总局向社会公开了10多个省市的30个违法建设项目,打破了《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后首次“私下沟通处理”的做法;本次听证会是在实践“公共环境保护”理念的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根据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有重大意见分歧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举行听证会,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 就圆明园防渗工程而言,就目前情况而言,环保部门与圆明园管理部门在一些重要方面仍存在明显差异 最重要的区别之一是项目是否为“建设项目”,这关系到项目是否需要提前做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部门多次表示,圆明园湖底防渗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是一个典型的未经批准的违法项目,圆明园管理层认为这不是一个“建设项目” 类似的差异以前也出现过 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停止三峡工程中的“地下电站”和“电站”后,三峡总公司也认为这两个项目是三峡工程的一部分。由于三峡工程总体上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这两个项目不需要分别进行环境评价 此外,环保部门和水利部门对什么是“项目启动”有不同的理解:环保部门称之为第一次土地启动,而水利部门认为水电站将在关闭后启动,关闭前的项目只是准备工作。 当然,在随后的“环境风暴”中,这种“理解偏差”以对方“承认错误”并接受惩罚而告终 或许可以说,这种概念理解上的“偏差”在法律出台和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时很容易出现 举行各方参加的听证会是解决偏差和达成共识的有效途径之一 在公开听证会上,除了项目单位和利益相关者在听证会上提出证据,并对相关意见进行辩护和质证外,任何热心环保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申请参加,“提出意见和证据,表达意愿,贡献智慧” 经过这样的听证会,很多问题可以得到澄清:圆明园项目是否属于应该进行环境评价的建设项目,使用湖底防渗膜对生态有多大的影响,如何权衡利弊,如何修复和保护作为历史文化景观的遗址公园,如何在北京缺水的现实情况下保证圆明园的需水量,等等 需要说明的是,在相关问题上,所有参与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国家环保总局、北京市相关部门和圆明园管理者)都是平等的,他们都有权利在听证会上自由发表意见,也有义务允许他人发表意见 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听力参与者是开启良好听力的前提 近年来,以去年成功举行“交出法律”立法听证会为标志,北京正在树立新观念,保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这是民主治理、科学治理和依法执政的应有之义 我希望这样的想法和态度能在圆明园听证会上继续贯彻和发扬 毕竟,听证会后做出的公开决定是为了让圆明园保持一个完整的现在和一个对自己和子孙后代负责的光明未来 (北京新闻)标题:评论:圆明园听证会不能辜负公众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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