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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SASAC同意东方花园股权变更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0-06-10 02:27: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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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宣布,9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朝晖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京中朝企字[2019第8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北京朝晖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北京东方花园环境有限公司134,273,011股的计划,相关内容为:东方花园实际控制权变更解决后,拟变更北京朝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东方花园的所有权:取得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公告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进展情况。证券代码:002310证券简称:东方花园公告号:2019-097北京东方花园环境有限公司,公告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准的进展情况及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北京东方花园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方花园”)的实际控制人何和拟将其控股股份转让给北京朝阳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全资子公司北京朝晖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晖新”)。此次,和何拟将东方花园134,273,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朝晖新,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将451,157,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的表决权委托给朝晖新。本次权益变动后,朝晖新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拟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19-085)。二。进展2019年9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京中朝企字[2019]第89号)《关于同意北京朝晖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北京东方花园环境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北京朝晖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北京东方花园环境有限公司134,273,011股的计划,股权转让完成后,朝晖信持有东方花园1.34273亿股,占总股本的5.00%。答复自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3.其他事项表明,这一权益变化仍需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不禁止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的决定。还必须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登记手续。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本次交易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四.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朝晖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北京东方花园环境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京中咨企[〔2019〕89号)备查文件。特此宣布。2019年9月16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有限公司董事会宣读:东方园林所有者何赚8亿元。以东方花园为例:国有资产进入环保民营企业可能带来产业复苏

标题:北京SASAC同意东方花园股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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