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污水垃圾运营门槛提升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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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有关部门将按照专业化经营和市场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污水、垃圾和空气处理企业的经营门槛,这将有利于行业内领先的上市公司。
提高甲级资质的操作门槛
记者了解到,在“十二五”环保规划中,有关部门将重点培养一批大型环保企业,一些部委甚至提出了创建产值近百亿元的环保企业的目标。环境保护部也提出了相关建议,即在污水、垃圾和大气领域,每个领域将培训100家重点运营企业。
预计在明年初发布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中,环保服务业也将得到大力发展,以融资投资、工程设计与建设、设施运营与维护、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为主要内容的环保产业服务体系将得到建立,污染控制设施特许经营的实施将得到加强。
各种迹象表明,未来中国节能环保产业的经营门槛将进一步提高。
1999年3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实施10年后,由于运营资质审批权限过于集中,运营单位运营活动监管不足,运营资质分类条件较差,环境保护部于今年3月发布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审批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目前,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资质证书有八种类型: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脱硝、工业废气、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有机废物,污染源(废水、废气)自动连续监测,涉及水、气、固。
有利的龙头企业
根据草案,调整后的资质审批仍坚持经营资质统一监督管理的原则,但甲级资质的认定条件在注册资本、专业人员数量、绩效规模、检测能力等方面有所改善。
同时,授予乙级资质的审批权限。除了按照原办法的规定受理和预审甲级资质申请外,省级环保部门还全面负责受理和审批乙级资质申请、自动污染源监测设施资质申请和临时资质申请。
据了解,取得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该专业类别任何规模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取得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规定规模和业务范围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1000多家城市污水和垃圾经营企业。业内人士认为,适当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重点培养跨地区经营的大型节能环保运营企业,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办法》有望在“十二五”期间正式颁布。受此影响,首股分别在水处理行业(600008)(600008)、重庆水务(601158)(601158)、万邦达(300055)(300055)、桑德环境垃圾处理行业(000826)(000826)、深圳能源(000027)(000027)、南海发展(600323)(600323);龙景环保(600388)(600388)和飞达环保(600526)(600526)等空气污染治理行业企业将长期受益。
标题:“十二五”污水垃圾运营门槛提升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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