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征收30%增值税的公私合作项目再次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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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名为“78号文件”的税收政策在环保行业引起了轩然大波。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服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78号文件”)中提到,从2015年7月1日起,污水处理服务和再生水服务将征收增值税,并将返还70%。
从最初对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免征增值税到30%的增税,几乎所有企业都“感觉很重”。就连一些商界领袖在7月21日E20环境平台的一次讨论中也直言不讳地表示,如果该行业没有误读文件并正常实施,污水处理行业将遭受“毁灭性打击”。
实际税收还有待提高
“去年,国家发改委提高了我们的污水处理费的价格。我还没有感觉到,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污水处理的增值税免税,改为征收30%。”荣兴集团董事长杨光根据新的征收方法计算出增值税和所得税净增2800万元。
柏林水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阿来在2015年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也表示,污水处理行业一直被定义为低利润率行业。现在增值税增加了,大量的利润将从这里消失。“新概念自来水厂的实施和运营将需要国家的支持和支持。如果我们看不到这些,我们就无法进行新的创新。”
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高洪平指出,环保项目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的许多BOT和TOT协议大多是按月和按季度支付,经常出现政府不及时支付的情况,给许多运营企业带来沉重的现金流压力。“增值税何时返还尚不确定,这进一步增加了项目公司的现金流压力。”
然而,分析指出,如果税基低,进项税高,增值税也有可能不会大幅增加。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污水处理收入的税基是17%还是3%仍不确定。同时,污水处理的进项税主要是电力和药品等消耗品的成本,固定设备也可以扣除增值税。”中信证券认为。
然而,有企业表示,污水处理行业的投入较少,政策的实施将导致污水处理行业的实际税负远远高于其他行业。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如果不能实现豁免,应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减缓执行速度,并颁布实施细则。此外,鉴于环保行业的特点,建议为引入和实施税收政策留出一个缓冲期,以便污水处理企业和再生水企业有时间根据新的贸易结构调整其贸易关系。
公私合作项目再次受阻
“78号可能由国家税务总局主导,而没有考虑到当前国内推动购买力平价的政策趋势。”在昨天关于E20环境平台的讨论中,一些商界人士反映了这一点。
这也是环保行业最关心的问题。
2014年是购买力平价的第一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都在推动购买力平价。建设部也从2003年开始实施特许经营。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薛涛表示,受78号文件影响的企业正在以公私伙伴关系中包含的BOT模式运营污水处理厂,这一变化的影响必然会影响到公私伙伴关系中不顺利落地的行动。
“购买力平价着陆的最大障碍是契约精神。但是,在这种税收变更文件中,并没有要求地方政府及时对民间资本进行合理补偿。虽然投资经营者可以与政府谈判,因为特许经营协议通常都有补偿条款,但我们观察到,这种要求很难得到当地政府的顺利回应,这将使私人资本面临损失。”薛涛说道。
沈万红源研究院的董义安也认为,此次调整将极大地影响今后水和固体废弃物项目的推广,并将极大地影响PPP项目的推广速度和利润率。
“未来可能的解决方案是,首先,当地政府将根据影响的变化给予补贴,这是对企业最好的情况。此外,为了保持PPP项目实施的力度和进度,中央政府变相补贴PPP项目,但这也取决于具体实施情况。最后,地方政府和企业有可能共同承担这一调整。”董依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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