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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集团计划收购国珍环保公司12.77亿股股份,或成为其最大股东。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0-06-10 02:12: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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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国珍环保宣布,公司控股股东国珍集团计划以12.77亿元的价格转让公司15%的股份。受让方是三峡集团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三方于9月19日在合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国水网获悉,9月19日,安徽国桢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桢环保”或“公司”)发出通知,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桢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于2019年9月19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国珍集团拟通过协议将国珍环保15%的股份(即100,546,210股)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每股12.70元人民币的转让价格接受相关股份,总转让价格为12.77亿元人民币。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国珍集团持有117,029,9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7.46%。受让方长江环保集团和三峡资本共同持有公司178,493,1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63%。公告称,股权转让完成后,交易各方同意推动国珍环保更名为“三峡国珍环保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具体公告全文如下:重要提示:本次股权转让仍需以下审批:(1)转让方安徽国珍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转让标的股份;(2)标的股份的转让已得到受让方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现有控制制度设立的长江环保集团党委和总经理办公室的批准;(3)标的股份的转让已经受让三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4)标的股份转让已经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五)标的股份转让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如有必要)。安徽国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和“国珍集团”)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和“长江环保集团”)及三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和“三峡资本”)于2019年9月19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国珍集团拟通过协议将国珍环保15%的股份(即100,546,210股)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接受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70元/股。一、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1。转让方安徽国珍集团有限公司(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在安徽省合肥市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705040467D国珍集团持有本公司217,576,18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46%。转让前,国珍集团是公司的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珍集团质押其公司148,840,000股股份,占其总股份的68.41%。2.受让方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在湖北省武汉市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000MA4976CJ9X 9X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037,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3.受让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在北京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的社会信任代码为91110108335463656N三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2,909,0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0%。乙方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丙方是三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乙方和丙方的实际控制人为三峡集团。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1。转让对象的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国珍环保有限公司15%的股份(即100,546,210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人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接受相关股份。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如果国珍环保有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换、可转换债券转换等除息和除息项目,相关股份数量和转让价格也将依法进行相应调整。2.受转让价格约束的股份转让价格为12.70元/股,总转让价格为1,276,936,867.00元。3.其他安排(1)双方同意在标的股份全部交付和转让完成之日起30天内重组国珍环保董事会。重组后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中国甄珍集团有权提名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长江环保集团和三峡资本有权提名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国珍环保董事长由国珍集团提名,副董事长由长江环保集团和三峡资本提名。(2)长江环保集团和三峡资本有权向国珍环保提名监事候选人,该监事将担任国珍环保监事会主席。(3)在不改变国珍环保财务总监现有职位的前提下,新设财务副总经理一职,具体人选由长江环保集团和三峡资本推荐。新设财务副总经理向国珍环保总经理和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现任财务经理应向副总经理咨询并汇报。(4)当标的股份的转让自标的股份全部交付和转让完成之日起满三年,或国珍集团在国珍环保所持股份的比例低于10%时,长江环保集团和三峡资本有权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国珍环保的公司章程自行进一步重组国珍环保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国珍集团将提供必要的合作和支持。(5)各方一致确认,当第三方威胁到长江环保集团和三峡资本作为国珍环保集团最大股东的地位时,国珍集团应积极配合长江环保集团和三峡资本应对第三方的挑战。(6)业务支持:长江环保集团支持国珍环保积极参与保护长江的共同努力。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长江保护联合单位成员优先考虑国珍环保。在长江环保集团牵头的长江保护工程中,国珍环保集团将优先开展智能供水、管网检修等运维服务。未来三年,每年承担长江环保集团牵头的新项目运行维护服务保障功能不少于30%。

标题:三峡集团计划收购国珍环保公司12.77亿股股份,或成为其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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