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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委: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无调整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0-08-08 12:26: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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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政策没有调整。如果出台相关政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按照程序公开征求公众对政策草案的意见。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市将调整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预计该政策将限制政府优先回购,交易对象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资格,导致大量经济适用房家庭排队办理过户手续。

据介绍,2008年4月8日,北京市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家庭,在取得契税缴纳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住房。业主应支付原购买价格与销售价格之间差额的70%。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业主账户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优先回购。

住建委: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无调整

【/h/】2015年6月17日,为进一步简化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审批程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关于印发〈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销售意见〉的批复》中进一步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政策:2008年4月1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家庭,在取得契税缴纳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五年后,可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部门进行销售。

住建委: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无调整

2008年4月11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家庭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五年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继续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出具《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各区县如无力回购,可由北京安置房建设投资中心回购。

住建委: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无调整

此外,北京从未在任何政策和文件中定义过经济适用房的交易对象。

标题:住建委: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无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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