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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涛:供水价格新政线上讨论会达成的三大共识性建议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0-08-30 08:26: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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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清理规范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行业收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市供水价格成本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公开征求意见。4月23日,e20供水联盟成功举办了“供水价格新政在线研讨会”,以凝聚行业力量,推动价格政策的完善。会上,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作伙伴、e20研究院院长、供水服务促进联盟主席符涛与同行就供水价格改革的四个核心议题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多项共识。

供水价格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关注的话题,也是供水企业经济管理的核心。围绕供水价格的政策修订影响了每个人的心。

近日,《关于清理和规范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行业收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的意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市供水价格成本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规范水、电、热收费办法》、《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成本监督检查办法》)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由于上一版的《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分别于1998年和2010年出台,时间已久,外部环境和行业本身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新价格政策的出台在行业内引起了强烈反响,供水企业开始陆续整理反馈意见。E20供水联盟还于4月23日成功举办了“供水价格新政在线研讨会”(相关阅读→快来看!27家企业在线讨论新的供水价格政策。会上,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作伙伴、e20研究院院长、供水服务促进联盟主席符涛与同行分享了供水价格改革的三大核心议题。

在进入具体条款的讨论之前,我们不妨梳理一下制定和调整供水价格的前提条件和原则,这样一方面可以从供水行业的发展规律和供水价格的脉络体系中找到一个切入点,促进行业内的共识和协同;另一方面,也有可能通过换位更清楚地理解政策背后的原因和逻辑,以便在提供反馈时更顺利地与主管当局沟通。

一是把握供水价格改革的初衷

符涛表示,这三个文件的初衷在“规范水、电、热收费”、“深化供方结构改革和配送服务改革、优化经营环境、减轻用户负担、促进公用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中得到了明确体现。这实际上有两个意思。一是减轻社会负担,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人民满意度,进一步改善经营环境,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二是促进公用事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用事业健康发展。

那么,如何利用好这个机遇,满足党中央、国务院优化经营环境、加强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的要求,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供水行业需要共同思考的课题。因此,有必要发挥先利人后利己的精神,通过利人而利己。

符涛强调,出台这三个文件是为了理顺用户的困境,水价改革必须从人民群众的“三感”出发。水价承载着供水服务的价值。供水价格应首先保证区域内的供水安全,促进实现充分平等的供水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改善生活的需求,同时保证供水企业的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相关阅读→符涛:把握时代东风把握供水发展新逻辑(一));符涛:把握时代东风把握供水发展新逻辑(下)

供水企业应掌握供水价格改革的政策文件和初步意向,积极参与新价格政策的反馈。

第二,建议由地方政府制定地域差异较大的术语

在政策文件中,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经常作为并行的公用事业出现。事实上,它们既有基于网络的自然垄断带来的相似性,又有各自独特的个性。公用事业行业的统一性和特殊性也体现在价格的制定过程中。

它们的统一在于“许可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它们的特殊性在于在国家一级统一管理和核实电价;天然气价格改革的目标是“控制中间,放开两端”,即气源的释放和销售价格由市场形成,属于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管道输送和配气价格应严格监管;供热行业存在季节差异和南北差异;供水是最能反映地域差异的公用事业。

我国不同地区的水资源禀赋和供水系统存在很大差异,如原水水质、输水距离、供水规模、区域面积、供水网络状况、地形因素、抄表到户、服务水平等。,这反映了供水成本会有很大的差异,另外,不同地区的产业结构和社会承受能力也会有所不同,因此供水价格的地区差异会非常显著。

因此,供水价格的制定应充分体现地域特点,不宜制定过多的“一刀切”的规定。有人建议把更多的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这也符合我国深化“分配诉讼”改革的要求和趋势。

符涛建议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中明确水价制定的原则条款。对于地域差异较大的条款,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更为合适。例如,动态调整机制、平衡账户调整池、价格调整的周期和起始条件,以及刺激供水服务质量的价格形成等。,都给空留出了地方探索的余地,这也有利于各地价格政策的有效实施。

地方供水企业也要大力探索和创新供水价格机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供水价格“四平衡”原则

e20供水研究中心出品的《2018年全国65个城市(地区)水价专题报告》中指出,水价对于不同主体有着不同的意义。对地方政府来说,既希望供水设施投资能够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希望通过综合考虑社会总体情况对水价调整进行控制;对于供水企业来说,水价作为供水行业经济管理的核心,是维持企业生存,促进企业发展的驱动力;对于民众来说,他们更期望水价与供水质量、供水服务相匹配。由此可见,因为各方立场的不同,供水价格的制定和调整,是一个多方寻求平衡的过程。

标题:傅涛:供水价格新政线上讨论会达成的三大共识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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