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条”可能闪现哪些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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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条》明确提出了2020年县级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污水处理率的更高要求
●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法和技术规范,以加强对黑臭水体的治理
●中国应借鉴国外三厂合一的理念,使污水处理厂从污染控制发展到资源回收和再利用
在最近举行的2014年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即将发布的消息再次得到确认。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水十条”已基本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在加快推进。
对于水、气、土三大行动计划,行业预计环保投资将超过6万亿元,环保产业将出现大规模增长。在峰会上,业内人士对“水十篇”的重点领域进行了分析和预测,也为环保行业的准备工作提供了参考。
工业废水:将加强标准实施和监督
工业污染防治应考虑产业结构、技术水平和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专业工业废水处理公司的市场门槛相对较高。目前,国内很少有企业大规模经营工业废水处理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中国的工业废水处理长期积累的缺点,迫切需要处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永会表示,基于综合产业结构、产业技术水平和产品生命周期的工业污染防治将成为“水十条”的重点之一。
据了解,中国环境保护联合会对中国18个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业园区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中13个存在废水直接排放问题,工业废水达标排放严重不足。
宋永会表示,据相关统计,在中国重点流域,造纸、农副产品加工、化工原料及制品业、纺织业等重要行业的cod排放总量占工业污染排放总量的80%。"尽管这一比例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而逐渐下降,但仍然很高."
同时,他指出,中国的工业污染防治应与产业结构、技术水平和产品生命周期相结合,这也对清洁生产和工艺减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符涛表示,虽然中国环保企业很多,但真正能够进行大规模产业治理的企业却很少。例如,在工业废水处理行业,市场上没有大规模的处理主体。“这主要是因为许多工业企业准备转移污染。但是,随着环境监管的日益严格,未来将改变环保企业提供脉冲式服务的现状。”
会上,一位环保行业分析师表示,从2013年到2015年,造纸、纺织、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和钢铁等六大行业的工业废水处理投资需求预计将达到1178亿元。
中国专业工业废水处理公司的市场门槛相对较高,导致中国很少有企业大规模经营工业废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的主要参与者是具有技术和资金实力的外国公司。业内人士预计,在即将出台的《水十条》中,工业废水处理的标准实施和监管将得到改善。
污水处理:处理率的严重失衡将得到改变
治疗率有待提高;非点源处理的概念应该改变,城市污水处理的概念也将面临从污染控制到资源回收和再利用的发展
随着我国水环境治理的加强,县乡生活污水处理已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宋永会透露,2020年《水十条》肯定会对县城一级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污水处理率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一处理率要求远远高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初的预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建设司司长赵辉公开表示,根据2012年的统计数据,中国城市、县、乡镇和农村的污水处理率分别为87%、75%、28%和8%,污水处理率相差很大。
除了迫切需要提高该县的污水处理率,宋永会还致力于农村非点源污染
重点应该放在改变治理的概念上。例如,畜禽养殖场的粪便可用于沼气发电,从而减少水环境污染,但中国农村地区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
此外,城市污水处理的概念也将面临巨大的变化。“中国应借鉴国外三厂合一的理念,推动污水处理厂从污染控制到资源回收再利用的发展。”同时,还应建立和实施税收等其他支持系统。”宋勇会说。
流域管理:首先处理黑色和有气味的水体
应控制污水处理厂对湖泊的污染,疏浚受污染的湖泊,并对不同的水生态功能区进行不同的管理
除了点源控制,流域控制也将成为水环境控制的重点,但目前的形势不容乐观。根据《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在长江等十大流域中,仍有9%的国家控制断面地表水水质劣于ⅴ类;在4778个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中,水质较差的占43.9%,水质极差的占15.7%;在中国的九个重要海湾中,有七个水质差或极差。
与此同时,我国的江河湖泊问题依然严峻,水质问题和底泥黑臭问题尚未解决。这也是《水十篇》的重点。宋永会透露,“水十条”对黑臭水体的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法和技术规范,加强对黑臭水体的治理。”
关于湖泊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宋永会表示,应防止和控制污水处理厂造成的污染,并对受污染的湖泊进行疏浚。修复湖泊水环境非常重要。同时,管理部门应加强水环境监测和预警,对不同的水生态功能区进行差异化管理。
此外,宋永会表示,通过对水利工程的调研,对“水十条”提出了10条建议,包括河流干流综合整治和支流综合整治、藻类控制和湖泊富营养化控制、城乡水环境和功能合规性改善、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提高、重点行业水污染全过程控制、清洁小流域和农村环境治理。 有毒有害物质的减排和风险控制,良好的水生态保护和受损水体的恢复,流域总容量等建议在“水十条”的制定中得到充分重视。
标准:普及水质目标管理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缺乏基于水生态功能区划的管理体系和水环境基准。目标总量控制对减少污染负荷有显著效果,但与水环境容量关联不够,制约了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宋永会指出,中国目前缺乏基于水生态功能区划的管理体制和水环境基准。有必要找到一个阈值来判断某一污染物是否对环境质量有影响,通过这个阈值可以制定环境标准,这个基础就是水环境基准。“中国目前的相关标准主要是基于国外标准。然而,由于地理位置、水文和水资源与外国有很大不同,水环境保护不能完全依赖外国标准。”
同时,宋永会表示,目标总量控制对减少污染负荷有显著效果,但与水环境容量关联不够,制约了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在国家一级促进水质目标管理势在必行。
“定期监测和监管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不足,饮用水安全和流域水环境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现行的法律和标准体系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还不能满足分区、分级和分期管理的要求。相关法律、标准和政策体系应继续完善。”宋勇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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