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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个场地污染修复项目进展顺利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0-11-26 22:13:2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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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新疆中泰(集团)有限公司西山生产区的土壤修复工作进展顺利,预计今年10月底完成。新疆中泰(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韩伟表示,作为新疆首个场地污染修复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场地清理和开挖、新建临时堆放场和封闭土壤修复车间阶段的环保验收工作,土壤整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随着城市的扩张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城区化工企业的搬迁也在加快。以乌鲁木齐为例,为了促进空气污染控制,乌鲁木齐在2010年提议将中心城市的47家化学重污染工业企业全部迁出城市。截至去年年底,乌鲁木齐市已完成主城区55家污染企业的关停和搬迁,中泰集团西山生产区是搬迁企业之一。

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后,如何解决原有工厂的土壤污染问题?这是中国许多城市面临的问题。如何开展土壤修复工作?西山生产区的土壤修复项目能提供什么经验?

如何消除54年留下的隐患?

进行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估,编制场地风险评估报告和污染场地土壤修复计划

记者在西山生产区采访时看到,原来的生产厂房已经被拆除,部分地区的土地被挖成了大坑;附近的临时垃圾场覆盖着黑色防水油布,形状像一座小山;一个带有膜结构的白色充气温室矗立在场地的中央,特别引人注目。

据新疆环境保护科学院分析测试研究中心主任陈勇介绍,根据风险评估,确认西山生产区最大需要修复的土地面积为2.27万平方米,总土方量超过7.88亿立方米。其中,汞含量超过500毫克/千克的土壤为重度污染,汞含量在10毫克/千克至500毫克/千克之间的土壤为轻度污染,汞含量低于10毫克/千克的土壤为非污染土壤。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公司西山生产区,原名新疆烧碱厂,成立于1958年。是中泰集团的重要生产基地,2012年前年产聚氯乙烯树脂17万吨,离子膜烧碱12万吨。工厂于2012年6月正式停产,并迁至富康工业园区。在聚氯乙烯树脂和离子膜烧碱54年的生产过程中,污染物已经扩散到原工厂的地下。

韩伟表示,虽然西山生产区已经停产,废气、噪声和有毒化学品的排放也已经停止,但历史积累的污染物在厂区内形成了不同程度的土壤污染。部分地区土壤汞污染严重,对该地区居民的人身健康和环境安全存在隐患。

为了消除污染对西山生产区未来开发利用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公司委托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西山生产区进行了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估,并编制了场地风险评估报告和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方案,以确保原有工业用地满足再开发利用的功能要求。

据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对污染场地进行危害识别和确定土壤修复目标值的基础上,经过多次技术经济论证,最终选择了测试和挖掘临时储存土壤进行固化/稳定修复和安全填埋的处理方法。

修复工程的难点是什么?

开挖土方量大,处理周期短,周边居民多

该修复项目于今年6月正式启动,土壤修复承包商为田波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波环境),主要负责污染土壤的修复和建设,以及污染土壤的运输和填埋。

这个近3万平方米的场地被污染了,需要修复。本次修复工程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土方开挖量大,工程处理周期短,周边居住区多。韩伟说。

根据西山生产区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方案,选择田波环境下剥离污染土壤的方法,厂区大部分区域剥离深度为5 ~6米,最深处为7米。田波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公司营销经理梁昕表示,作业中每剥离一层(厚度设定为1米),都要对剥离的土壤进行测试,直到土壤中的汞含量达标后才能停止挖掘。

根据调查报告划定的污染范围,施工方已将污染土壤清理并挖至临时堆放场,并将未污染土壤运至填埋场填埋。在此过程中,实际开挖面积为7612平方米,总开挖土方量为47000立方米,其中无污染土方量为23500立方米。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国土资源、检验检疫部门在场地清理和开挖阶段进行了阶段性环保验收。

验收报告显示,修复区所有土壤样品中汞污染物的检测结果均低于10毫克/千克,符合《新疆中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锡山分公司场地风险评估报告》中修复目标值的要求;修复区所有地下水样品的汞污染检测结果均低于0.001毫克/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修复目标值的要求,合格率为100%。

梁鑫告诉记者,西山生产区场地污染修复工程已完成清理和挖掘污染土壤阶段的全部任务,并成功进入第二阶段修复。

如何处理剥离的土壤?

根据污染程度,它分为三种方式

在现场,记者看到被剥离的土壤被堆放在一堆30多堆。根据规定,五名环境检测技术人员正在从土堆中提取土壤样本。

测试人员应在每个土堆的9个不同位置取样,筛选并提取土样,然后带回实验室进行科学测试。陈勇告诉记者,为此,新疆环境科学研究院专门购买了一台进口全自动汞含量快速检测仪,价格为80万元,提高了土壤样品科学检测的速度和准确性,便于施工方对剥离的土壤进行分类处理。

据介绍,建设方对剥离的土壤分三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理:重污染土壤需固化稳定后进入新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轻污染土壤直接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未污染土壤可进入填埋场。

该充气温室是西山生产区场地污染修复工程的核心。梁昕表示,为防止土壤处理过程中的二次污染,田波环境部新建了一个占地3200平方米、高18米的白色膜结构封闭式土壤修复车间,专门用于重度污染土壤的固化和稳定,达到标准后才能运至危险废物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

为什么会这样?

努力建立新疆工业场地土壤修复程序和标准

由于一些搬迁企业设备陈旧、工业三废排放以及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企业原有土壤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壤污染。如果不进行修复和处理,循环使用后不可避免地会有较大的环境风险和隐患。

韩伟表示,西山生产区的原址将用于房地产开发,以解决企业员工的住房问题。目前,企业已投入近4000万元用于土壤修复。自修复工程开始以来,人们对它寄予厚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工作人员李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泰化工在进行二次开发利用之前,必须首先进行土壤生态修复。我们的主要出发点是保护人类健康和消除隐患。这是新疆第一个严格意义上的规范土壤修复项目,我们也想把这个项目变成一个示范项目。通过该项目,建立了新疆工业场地土壤修复的程序、标准和规范。

该项目除委托浙江林德联合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监理外,还接受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和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监督,以确保整治工作规范进行,整治效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韩伟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多次表示,该项目应作为自治区场地污染整治的示范项目,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好竣工后的环保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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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革后谁来负责?

新疆明确规定了场地污染防治的主体

如何明确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整治的主体,避免企业赚钱、人民遭殃、政府买单的现象?

2013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土资源和住房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工业企业污染场地修复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新疆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本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如何界定场地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如何追究责任以及由谁来承担责任,增强了政策的可操作性。

该文件阐明,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污染企业应负责工业企业污染场地的修复和恢复;当污染土地被政府土地储备单位收购储备或依法转让给其他单位时,应明确并落实原场地的土地污染控制和恢复责任。

同时,因改制、合并、分立等原因造成场地污染的单位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依法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承担整治责任。造成场地污染的单位已经终止,或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污染的单位无法确定,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负责污染场地的治理和修复;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负责处理和修复。

此外,根据治理和恢复的责任主体,治理和恢复的费用应包括在企业搬迁、企业重组或土地整治的费用中。

标题:新疆首个场地污染修复项目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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