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重金属治理成湖南环保“一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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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网编辑近日,湖南省环保厅公布了“十二五”期间“十大环保工程”的详细实施方案,其中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位列“十大环保工程”之首。作为“十二五”规划中唯一的流域综合治理示范,湘江流域治理任重道远。与此同时,环境保护部正式批准在湖南省开展环境服务业试点工作,寻求环境服务与湘江重金属治理的有效结合,这也值得长期关注。
近日,湖南省环保厅向社会公布了“十二五”期间湖南省“十大环保工程”的详细实施方案,其中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位列“十大环保工程”之首。
29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大环保工程”涵盖了湖南省最突出的环境问题,如湘江重金属污染控制、氮氧化物减排、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其中湘江重金属污染控制无疑是最重要、最紧迫的“一号工程”。
湘江是湖南省的母亲河,湖南的八个重点城市都集中在它的沿岸,有近4000万人从湘江取水。然而,湘江流域也是湖南重化工业的集中区域,全省80%的重金属污染集中在湘江流域。湘江曾被认为是中国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因为它污染量大,历史负担重。
2011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控制实施方案》。作为“十二五”期间流域综合治理的唯一示范,这意味着湘江肩负着为国家探索经验的重任。
根据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控制项目最新实施方案,到2015年,湘江重金属涉及企业数量比2008年减少50%,重金属排放量比2008年减少50%。环境质量将得到改善,重金属污染风险将降低,重金属污染事故将得到有效遏制。
为确保目标的实现,湖南省将依法禁止湘江沿岸重金属企业的关闭、淘汰、退出和升级;在此基础上,我们将重点开展污染源治理工程,从源头上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
李恊告诉记者,作为全省环境治理的“一号工程”,湖南省高度重视湘江重金属污染的治理。与以往注重污染控制的环保部门不同,湘江重金属污染控制的主体是地方政府。根据湖南省政府与湘江沿岸各市州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2011-2015年重金属污染控制的目标任务每年分解到各市州政府,并规定地方政府为责任单位,市(州)长为具体责任人,这意味着如果污染控制任务不能完成,地方政府和行政首长将在考核中“一票否决”。
标题:湘江重金属治理成湖南环保“一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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