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与污水处理费 北京水价调整唱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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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年近,水价的上涨趋势并没有逐渐消退。随着北京水价调整听证会的结束,经过今天上午三个多小时的热烈讨论,水价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和公众讨论的热点
12月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了本市水价调整的两个方案,一是一步一步调整,二是三年一步调整。所谓的三年一步到位意味着从今年到2011年,居民每立方米的水价将每年提高0.3元。
在本次听证会上,由消费者、政府部门、专家学者、水务企业代表等25人组成的听证会代表团中,22人同意提高0.9元/m3的水价调整方案,其中21人同意在三年内调整,1人同意一步到位。另外两人不同意水价调整,一人同意水价调整,但不同意一步调整或三年逐步调整,并提出了新的阶梯水价方案。至于最终结果,市发改委副主任卢映川表示,将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听证会方案。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系统研究和实施,并提出实施方案。
在上述价格调整方案中,值得注意的是自来水生产价格没有变化,但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分别增加了0.48元和0.42元。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已经成为北京价格调整的主角。
水资源费是水资源价值在经济和社会中的体现
水资源费作为北京市水价调整方案中的价格调整重点之一,可以为北京市带来相对较高的价格,体现水在经济和社会中的合理价值。清华大学水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水网顾问》主编符涛博士这样解读北京水价调整。同时,保护水资源的社会诉求也推动了水价的调整。
实行污水处理费可以扭转污水处理效果不佳的局面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马忠教授认为,水价调整是改革的必然过程,但应该建立在合理的价格机制基础上。这就要求正确处理政府、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三方关系。
显然,在水价问题上,消费者和企业之间存在直接的利益冲突,政府扮演着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区间调节角色。由于水的公共物品属性,同时由于水环境和水资源的社会公共服务属性,污水处理需要同时具有商品属性和社会公共属性,这就决定了政府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污水处理成本的定价过程中,政府始终因其决策权而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定价权建立在供求关系的基础上。
此外,通过基本定价的市场手段、投资设施和管网等金融手段、对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和重要生态区的适当补贴、严格的行政监管和执法手段,以及三者的结合,可以尽快解决目前污水处理的定价问题,从而扭转污水处理效果不佳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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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水价是2004年制定的,包括自来水价格、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7元/m3,包括自来水价格(含工程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三部分价格分别为1.70元/m3、0.90元/m3和1.10元/m3)。
标题:水资源费与污水处理费 北京水价调整唱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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