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保变“局”为“厅” 将增5个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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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省(辽宁)环境保护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新三计划”正式出台。通过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省环境保护局由“局”改为“厅”,同时,将增加五个内部机构,以增加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值得注意的是,食品安全已改为省卫生厅。 与原有职责相比,省环保厅强化了环境政策、规划、重大问题和运行机制的整体协调职责,强化了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强化了实施污染减排目标和环境监管职责。 据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原本是由一些部门发放的,但并没有正式列为一项职责。此次调整后,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被列为省级环保部门的职责之一,这将更有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 此外,新增了环境安全应急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部、项目管理部、环境监测部和农村环境保护部。 记者注意到,机构改革对涉及民生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进行了相应调整,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协调食品安全、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的责任下放到省卫生厅,强化了省卫生厅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责任。标题:辽宁省环保变“局”为“厅” 将增5个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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