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不应成为埋单水污染的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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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水利部副部长胡思毅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面对中国严峻的水资源形势,中国决定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谈到水价改革,他说缺水城市的水价应该逐步提高。(3月9日,《京华时报》)
中国人均水资源约为2200立方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一些北方流域水资源周期性短缺加剧,甚至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南方地区也经历了区域性或流域性缺水。面对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水土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不匹配的基本水条件,节水既重要又紧迫。从操作角度来看,如何节水取决于技术和价格。技术问题,如果有关部门出面牵头,必然会是一笔大开支;然而,如果我们使用“价格杠杆”来解决问题,我们也可以达到节水的效果,我们将获得一个大的相对收入。
当然,这属于“恶棍的心”。然而,就“缺水城市水价应逐步提高”而言,这自然符合市场规律:缺水城市水资源稀缺,供需决定价格,用水越多,支付越多,这是符合规律的。然而,从政策主题来看,高累进加价具有明显的惩罚和监管意义,是一种制衡“多用途”和“浪费”的制度安排。什么是多用,什么是少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当水资源丰富时,一水一用是正常的;当水资源短缺时,不能认为使用一滴水就能节约。特别是对于居民的用水,如果不能很好地确定高累进的“定额”,很可能会给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带来一定的负担。
另一方面,不缺水城市的水价应该逐步提高,那么不缺水城市的水价应该改变吗?应该注意的是,“缺水城市”的缺水不是由居民浪费水造成的。一方面,中国幅员辽阔,水资源本来就不平衡。历史上许多城市都是缺水城市。作为国家一级的水资源,应该合理调整。他们不应该走自己的路。如果有水喝,没有水他们会“高度进步”(当然,高成本是另一回事);另一方面,许多缺水城市正是因为地方政府的可持续发展意识薄弱,没有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盲目发展,甚至牺牲水资源的过度消耗和水环境来换取经济增长。因此,单位产品或服务的耗水量高,污水排放量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低。此时,居民被要求逐步提高用水量,这显然被怀疑是在转移责任。
从公众的角度来看,水资源的浪费实际上是有限的,问题的关键是越来越多的可用水变成“彩色”污水。换句话说,水污染比水浪费更严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最近在全国引起轰动的“盐城水污染事件”,难道不是最好的例子吗?居民浪费的水与被化学工业污染的淡水相比明显相形见绌。当然,这并不是说浪费是合理的,而是要阐明一个最低限度的逻辑:推动水的高累进价格,前提是保护有限和稀缺的水资源。我们不能以高累进率收取水费,同时还要不断地污染环境——那么水资源短缺的加剧将加剧水价的高累进率。
有一本名叫《节水意识》的小说,是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技术到位和某一地区水价市场化的。然而,每个人都交换了节水的秘诀,比如“把水龙头调到最小”,然后“好消息”来了,说“新建的公厕有水龙头”,所以公厕的前面成了最热闹的地方。无论是水价还是技术,人类的“智慧”总是会突破这些节奏。因此,不仅要有完善的水资源保护机制,还要包括节水意识的引导和树立。
标题:水价不应成为埋单水污染的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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