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康市自来水厂竟搭车收“洒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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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捍卫了他的权利,物价部门命令他停止收费
28日,南康市潭口镇居民廖先生向本报投诉,南康市潭口镇自来水厂收取居民自来水费时,每月要收取1元钱的“洒费”。
28日,记者从廖先生在南康市潭口镇广昌街提供的收费通知单上看到,潭口镇自来水厂的收费清单上显示收取了1元“洒水费”。南康市潭口水厂负责人李主任告诉记者,自前年承包该水厂以来,自来水收费项目一直沿用以前的收费方式。
潭口镇副镇长吴告诉记者,由于财政困难,镇政府以前没有将这笔费用纳入财政,所以不得不分摊自来水费。他说,镇政府今后将向自来水厂支付“水费”,不再由居民负担。在记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了这一情况后,南康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所长陈庆基告诉记者,自来水厂已被责令停止收费。
标题:江西南康市自来水厂竟搭车收“洒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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